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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镇民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紧紧围绕年初制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民政对象办实事,办好事,切实为困难弱势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改善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并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目标任务。为切实加强我镇民政工作,努力改善民生,我镇高度重视民政工作,有明确的任务目标、具体的实施计划、完善的保障措施。每年专题研究工作重点及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各项民政经费安排到位,民政机构健全、人员和经费保障落实。并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贯彻执行民政工作任务,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思想,思人民群众所思,急人民群众所急,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办好事。做到工作认真负责、扎实有效,时时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服务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一、社会救助工作 (一)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两榜公示三级审批,低保金按时足额并实行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通海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从严审批,规范运作。一、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初审,评议,公示,二、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入户调查,全面实行透明管理,阳光作业。三、将低保政策、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发放程序、发放时间等向低保对象公开。四、将申请保障的人员名单、确定的保障对象的情况、补助标准等在村委会及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五、鼓励劳动自救,救穷不救懒,力求公正、公平、不徇私情。六、在调查认定低保对象时,层层把关,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办事,让群众参与到整个过程中来,征得群众认可。七、对保障对象和补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发挥动态管理合理、公正的功能。八、保障金由信用社代发。现我镇城低保95户106人,1-9月共停5户5人,新增5户13人,共发放30.84万元,月保障标准人均353.2元;农低保479户548人,共停28户29人,新增12户38人,共发放95.8万元,月保障金标准人均194.2元;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现目前正在开展城乡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各村(社区)联系工作组进行入户调查,工作有序进行中。 (二)落实五保供养政策。 敬老院是民政工作的窗口,孤老、孤儿、孤残是最需要救助的社会困难群体。由于敬老院建设标准低,日常投入不足,导致面貌残破落后,目前,我镇敬老院有集中供养五保5人。我们通过镇党委、政府协商沟通,并争取县局支持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解决敬老院的基本生活设施。同时,灵活解决敬老院供养资金,保障日常运转和维护,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访了散居五保户家庭,了解他们的生活住房情况,跟踪督查,发放五保人员零花钱2250元。加强敬老院管理工作制定了院民守则、院长职责、工作人员职责、院民分工设置岗位、炊事员职责、值班制度、采购员结报办法等制度,目前,院内根据实际情况还在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院民活动开展正常。在对敬老院加强管理的同时,,分散五保33户36人,共发放 保障金21.54万元. 二、救灾工作 救灾救济是民政传统职能,工作核心是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和综合减灾能力。一、按县局要求,完善乡镇、村委会的救灾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工作规程,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拟建一支深入到村组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加强备灾工作,规范救灾储备管理,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及时查灾、核灾,计灾、报灾。发生灾情积极向县民政局反映情况,争取救灾资金,以解决全镇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并组织广大群众生产自救、生活互助。三、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根据需救助困难群众的分布情况,把救灾粮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灾粮款物发放准确、及时,符合规定,管理规范。四、适应应急救助需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助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机构建设,修订完善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健全完善救灾预警、应急响应、灾害评估等机制,每个村组都有应急避难场所,加强演练,增强防灾减灾能力。五、积极协调、推进“十二五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实施,不断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防范防御能力。六、强化资金监管,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救灾资金安全运行、专款专用、规范使用。1-9月帮助低保边缘群体、低收入、因灾群众解决特殊困难达4196人次,临时救助资金13.06万元(资金全部由银行代发),救济了125户452人次;发放大米3.525万公斤,救济了896户3402人次,发放冬寒衣被1342件,帮助了342人;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城乡医疗救助开展有序。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我们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大疾病作为救助的重点,在救助资金和救助力量上尽量倾斜。1-9月城乡医疗救助8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2万元。与此同时,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我镇现有优抚对象522人,其中:伤残军人10人,老复员军人4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人,投诚起义人员2人,“两参”人员248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43人,三属6户7人,无军籍1 人,遗属3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142人。我们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一是及时足额发放抚恤事业费302.3万元(全部由银行代发),春节、八一共慰问11.63万元,座谈经费5.8万元。二是建立和完善我镇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患病住院的重点优抚对象进行现场医疗费用的减免,一年来,共补助优抚对象医疗救助8户8人,1.14万元,资助新农合 万元,解决8人“三难”问题,发放1.08万元,现我镇有义务兵47人,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40.42万元。并每年对满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全面登记,不错过,漏过一人,及时发放生活补助金。 (二)同时认真做好优抚对象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确保不出现越级上访。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 我镇特别重视儿童福利工作。重点抓好孤儿保障工作,积极落实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孤儿保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组织实施好“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项目。做好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的发放管理,为1名散居孤儿发放生活费0.95万元 。 我镇还特别重抢救助管理工作,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现了四街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 五、殡葬管理工作 我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公墓建设工作成效显著、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我镇现有1个镇级公墓,8个村级公墓,共计投入约360余万元,均已投入使用;1-9月共计死亡人员180人,火化170人,非火化区土葬10人,火化率达100%,入公墓数170人,入公墓率100%,实现了两个100%;火化补助发放已经全部到位,总计69万元。2018年3月1日四寨村纳入火化区,村级公墓正在建设中。 六、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 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深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创建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自治制度,改善服务设施,理顺相关工作关系,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并建立社区专职干部和激励保障机制,组织村(社区)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干部的整体素质。 由组织办、民政办对本届村民(社区)委员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调研;由镇纪委、农经站、财政所等对本届的财务进行审计,派出所加强户籍管理,做好有关资料管理工作。 七、区划地名 今年按县要求,我镇成立了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办,制定普查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并召开了普查动员大会和培训会,并形成了会议纪要和相关工作简报、信息,多次查阅资料,收集历年地名更名文件和资料,及时申报,在普查过程中杜绝了发生人员案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完成了年度阶段性工作任务,并和秀山做好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维护好边界线及边界线标志工作。 八、规划财务工作 我镇民政财务工作,本着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审批资金不挪用、占用,并进行了强化管理,保证了各项开支,及时记帐,报账,做到了日清月结,遵守财务制度,执行财经纪律,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上报各种财务统计报表和民政对象基础信息及变动情况,数据准确。 九、其他要求 定期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民政机构安全运行;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认真研究解决民政服务对象来防来信,一年来,我镇上访人员极少;做好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了政策规定、服务内容、办理程序、处理结果公开透明,政策标准、服务原则公平公正并做好民政新闻宣传、信息公开,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数据准确,并做好社工和志愿者工作,做好特殊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了民政各项工作的顺利发展,积极完成县民政局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存在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城乡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区服务水平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3、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设施和工作力量还很薄弱; 4、部分民政机构设置欠科学。 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抓好各项工作,努力在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同时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服务民生,为我镇作出更大贡献。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施保措施,认真调研并建立低保进出长效机制。严格按规范流程审批发放,坚决按低保审批工作程序办理,严禁“亲友保、熟人保”等非正常现象发生,搞好年度复查,强化动态管理日常化、规范化,达到保准保足。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低保的正面宣传及民政政策的宣传,加强感恩教育,唤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慈善爱心捐助,拓宽救助资金渠道,让困难群体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日常办公微机化、自动化、现代化。有效的利用网络进行管理。 二、建立高效精干的报灾网络,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1、建立灾害对象分类资料库,掌握基础资料,建立电话、网上报灾系统,提高时效和准确性,加强应急反应机制建设,加快核灾速度,提高工作效率。 2、着力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完善镇、村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减灾社区建设,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提高防大灾抗大灾能力。 四、做好新形势下的优抚和双拥工作 1、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特别是特殊对象,老上访等老大难问题,争取政策逐步解决。把有限资金用在关键地方,用准用好。 2、开展政策调研,反映政策疏漏,化解不稳定因素,对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清查,不错过一人,不漏一人,将符合新政策的对象上报县审批。 3、加强双拥宣传,开展各类双拥活动,既造声势,又办实事,扎实开展双拥模范区创建活动。 五、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工作 加强日常管理,严防事故,达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倡导敬老之风,努力为老人办实事。 我们在今后的民政工作中,将注重工作抓落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做好城乡低保的日常管理工作,重点放在动态管理上,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确保顺利,促进我镇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向前发展,推进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街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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