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四街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22 00:00 点击率:10打印】【关闭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四政罚公示【2025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四政罚决【2025001】号

案件名称

某某滥伐林木案

违法主体名称

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41220日,李某某在未取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位于某地云南松37棵,材积1.209立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自由裁量权依据

根据云林规【20235号文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二项关于滥伐林木裁量基准,属于情节轻微。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李某某在3个月内在原地补种37棵树;

2、处李某某人民币1269.45元(大写:壹千贰佰陆拾玖元肆角五分)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