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四街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03-24 00:00 点击率:7打印】【关闭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四政罚公示【2025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四政当罚决【2025001】号

案件名称

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

违法主体名称

李某某

主要违法事实

202531721点左右未经批准擅自在某地野外用火。

行政处罚依据

《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内容

1、给予警告;

2、处李某某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的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通海县四街镇人民政府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53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