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通政征预公告〔2024〕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共涉及九个地块,其中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七、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五)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拟征收土地地块一、二、三、四、九位于2024年2月28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关于通海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4〕8号)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地块五、六位于2021年12月31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关于通海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1〕67号)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地块七位于2022年7月26日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的《关于通海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二次)的批复》(云自然资征成〔2022〕140号)成片开发范围内。地块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3.2577公顷,共涉及6个乡(镇、街道)9个村(居)民委员会10个村(居)民小组,具体为秀山街道办事处长河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二居民小组;河西镇河西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一居民小组;兴蒙蒙古族乡白阁中村村民委员会第二村民小组、下村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四街镇四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里山彝族乡五山村民委员会第六、九村民小组,大黑冲村民委员会第一村民小组;杨广镇凤麓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四居民小组、麟凤社区居民委员会第六居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3日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八).pdf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九).pdf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七).pdf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五、地块六).pdf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三、地块四).pdf
通海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地块一、地块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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