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2015年5月8日,犯罪嫌疑人刘谷某因其孙女出生后第三天即在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因病去世,与其妹刘金某、女儿石某等8名家属共同至医院讨要说法,部分家属情绪激动打砸医院办公室。民警将滋事人员带离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刘谷某、刘金某、石某等人采取躺倒在地、拉扯、拖抱、推搡等方式阻扰民警执行公务,致6名警员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人构成轻微伤,并造成近百名群众围观。后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对刘谷某、刘金某提请批捕(侦查阶段石某在逃)。 二、释法必要性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受案后,侦查监督部门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事发有因,同时交织了医患矛盾等敏感要素,犯罪嫌疑人家属由于担心检察机关偏袒公安机关,对是否与医院和解心存顾虑,故不愿接受医院化解方案。而公安机关强调不予羁押将导致犯罪嫌疑人家属继续与医院闹访,可能与在逃的女儿串供,要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据此,检察官决定在复核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职权启动逮捕诉讼化审查工作,通过公开听取多方意见,为更准确做出审查决定、开展必要的释法说理提供便利。 三、释法情况及效果 开展逮捕诉讼化审查当日,公安机关、辩护律师、医院代表及犯罪嫌疑人家属到场参与,检察官在充分听取侦查人员、辩护律师和医院代表意见后,进行了现场释法说理。 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说:“今天我们认真听取了各方意见,宣布结束前,我想说两句话,第一句是对家属和律师说的,犯罪嫌疑人到静安已经居住十多年了,之所以选择到这里生活、打工,把第二代带到这里成长,甚至把第三代也降生到此,是因为这里有良好的生活、治安环境,而这样的环境离不开公安机关的日夜守卫,所以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任何时候都不容侵犯!第二句是对民警和医生说的,在座每个人都有孩子或希望早日有孩子,但很少有人会经历丧子之痛,这样的痛,即便是以迎接新生命为己任的医院,心痛程度也不能与家人相比,在这样的情感落差下与医院发生纠纷,进而与民警发生冲突,与那些无视社会管理秩序,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案有明显区别,这些我们在作司法判断时必须考虑。” 审查结束后,犯罪嫌疑人家属当场主动请求向公安机关和医院道歉,当天又与医院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还积极规劝同案犯石某投案自首。经综合审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对刘谷某、刘金某作出不捕决定。后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谷某、刘金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判处石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 本案中,检察官通过逮捕诉讼化审查,在听取涉案各方意见基础上,充分运用释法说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在准确把握逮捕必要性同时,促使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信服检察决定、在逃涉案人员主动投案,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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