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教不改 男子持假币再次被拘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6-14 14:18 点击率:201打印】【关闭

2019年6月9日,通海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河西农贸市场内有人使用假币。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将持有假币的朱某某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朱某某(男,47岁,宣威人),2018年12月份因持有假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给予治安拘留十二日的处罚,但铁窗内的生活并未让朱某某有所悔改。在利益驱使下,2019年6月8日,朱某某在建水县农贸市场以520元钱向一名女子购买了20张100元钱假币。随后,朱某某来到通海伺机使用假币,在得知6月9日河西赶集,于是便计划到河西街上使用其所持有的假币。

6月9日上午9时许,朱某某便来到了河西,很快朱某某便在农贸市场内一米线店使用了一张100元的假币。随后,朱某某在农贸市场内转悠,寻找机会再次使用假币。12时许,朱某某来到一卖桃子处,准备再次使用假币,卖桃子的男子便发现了端倪:“这张是假钱嘛,打110!”。朱某某看到自己被拆穿便将100元钱假币撕毁,转身逃跑,不料在逃跑的过程中撞倒了一名妇女,被周边的群众围了起来,随后,卖桃子的男子追了上来,将朱某某拉住,拨打了110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利益的驱使下朱某某不知悔改,再次购买假币使用,再次将自己送进班房。

目前,朱某某因持有假币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