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对政协通海县第十一届三次 会议第10号提案答复的公示 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我单位关于对政协通海县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规范县城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安全管理》答复公示如下,诚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19年9月2日—— 9月8日 联系单位:通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0877—3805456 通海县公安局对政协通海县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号提案答复的函 庾崇强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安全管理》的政协委员第10号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委员一直以来对通海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正是大家的关心、支持,才使通海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更加完善、科学和规范。 提案中提到了县城内大量三轮车以及电动四轮车不守交通规则,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令市民们深恶痛绝。由于此类车辆驾驶人多为老年人和下岗工人,对交通安全法了解较少,出行驾驶不守法律法规,很多驾驶人上路后到处乱窜,随意变道,违法载客且乱停乱放,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目前,针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安全管理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省市也未出台相关的规章制度,致使对该类电动车(三轮、四轮)缺少处罚依据,此类车的管理仍是困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一大问题。 一直以来,通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局交警大队在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精心安排部署,积极组织警力,除纠正机动车辆的违法行为外,还重点针对辖区机动三轮车、电动车(三轮、四轮)的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一是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机动三轮车、电动车(三轮、四轮)扎堆聚群、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提高整治力度和效率,做到治标和治本相结合。 二是集中警力不定时、不定点在中心城区各主要路段流动巡逻,发现此类车辆上路行驶的,逐车、逐人进行登记,发放《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及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告知书》,耐心细致地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导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着力规范此类车辆的交通文明行为。 三是多次主动对接运政、综合执法局协商从事非法营运老年代步车的管理方案,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报告,争取政策上的支持,进一步规范老年代步车的管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对电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运营载客行为无查处权限。但居于现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建议,制定措施形成联合共治,从而进一步规范县城交通秩序,改善群众出行交通环境,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对我县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此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