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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障辖区社会治安状况良好,通海县公安局杨广派出所进一步加强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10月27日,杨广派出所送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10月27日,杨广镇杨梅沟村的陆某打电话报警称:其兄弟陆某某爬上自家房顶,家人喊不下来,谁去喊他他就拿屋顶的石棉瓦、石头、泥土等打砸其他人,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理。 民警赶到现场时,陆某某已经从房顶上下来,民警在与陆某某沟通时未得到任何回应。据报警人陆某介绍,陆某某,男,24岁,无固定工作,近期闲在家中,经常半夜独自外出,且自言自语,村里群众多次夜间起夜时,看见陆某某独自在村里游荡,部分群众受到惊吓。10月25日,陆某某曾在家中喝农药,所幸家人发现及时,将其送往医院洗胃治疗后,有所好转,医院要求其继续留院观察,但陆某某拒绝治疗,独自跑回家中,回家后多次爬到自家房顶,喊也喊不下来,10月27日早上陆某某再次爬上自家房顶后,其哥哥陆某选择报警求助。 结合陆某某家人提供的情况以及陆某某的表现,民警凭借经验判断,陆某某极有可能患有精神疾病,于是民警建议将陆某某送往玉溪市二院进行评估诊断,并进一步开展相关治疗。在征得陆某某家人的同意后,社区民警与陆某某家人当天将陆某某送往玉溪市二院进行评估诊断,经评估,陆某某系精神分裂症4级。 目前陆某某在玉溪市二院接受治疗。陆某某的成功送治,解决了家属的后顾之忧,确保了周边群众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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