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我局举行森林警察大队挂牌、授印仪式。仪式由杨亚恒主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白明,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侯冬,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杨亚恒及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等部门领导,县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森林警察大队全体民警、辅警参加仪式。 森林公安机关划归地方公安机关领导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政是政、警是警、企是企”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理顺了森林公安工作的事权关系,有利于森林公安聚焦主责主业,整合力量资源,提升警务效能,更好地承担起保护林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使命任务。 仪式开始,侯冬同志宣布:“通海县森林公安局划归通海县公安局直接领导管理,更名为‘通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随后,侯冬同志将“通海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印章授予大队长陈青龙同志,白明和侯冬同志共同为森林警察大队揭牌。 侯冬同志要求: 划转后,森林警察大队职能不变,业务上接受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白明同志强调: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体制调整后要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要强化教育引导,确保平稳过度;要严守规矩纪律,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健全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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