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我单位关于对通海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9号建议《关于将纳古镇集镇主要街道纳入交警监控范围管理的建议》答复公示如下,诚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4日—— 7月30日 联系单位:通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0877—3805456 通海县公安局对通海县第十六届人大四次 会议第99号建议答复的函 纳立凡等代表: 首先感谢各位代表一直以来对通海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正是大家的关心、支持,才使通海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工作更加完善、科学和规范。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纳古镇集镇主要街道纳入交警监控范围管理的建议》人大代表第99号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通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局交警大队立足于职能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开展“智能交通”项目建设 为切实改善我县的交通状况,提升交通管理科学水平。2018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组织县交通、住建、财政、城管、路政等部门对全县各乡镇(街道)主导道路和路口进行了深入调研和实地查勘,形成了通海县“智能交通”建设初步方案,在向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后于2019年4月呈报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方案中明确在纳古镇忠爱大街等主要街道布建24套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但由于建设资金短缺,且由建设方垫资的BT模式不符合政策规定,导致该项目至今未顺利实施。 二、积极申报国家“十四五”规划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于我县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交通管理“十四五”规划基础设施编报工作。2020年1月,交警大队向县发展和改革局申报了全县道路交通基础化重建项目及智能化交通专项规划需求,并就纳古等交通设施建设薄弱的乡镇(街道)申请国家“十四五”规划专项补助。 三、下步工作 一是针对提案的相关建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智能交通”建设方案和建设模式,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资金支持,进一步推动“智慧交通”管理项目的落地实施。二是在日常的交通管理工作中,将加强与纳古镇党委、政府等属地及各职能部门的协同共治,开展好各类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按规定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活动日、各乡镇街天赶集日,开展好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文明意识。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各位代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下,通海县公安局将一如既往尽责履职、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各项公安工作,努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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