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服务质量和效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通海县公安局推出34项便民利民措施。 一、优化管理服务 1.坚持“一次告知、一站受理、一趟办结”原则。最大限度简化手续,全面公布办事须知流程、咨询查询方式,制定各项业务“一次性告知书”。实行当场受理与网上预约办理、预先审核相结合,确保群众提交材料一次齐备、在公开承诺时限内一趟办结。 2.实行首问负责制。窗口单位第一位接待群众咨询和办证、办事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对首问事项的联系办理全程负责,按职责权限、业务分工及时衔接、有效协调、快速办理。 3.实行“5+2”延时错时便民服务工作机制。全县公安派出所实行“5+2”工作机制,及时接处警、受理业务、服务群众。所有窗口部门对外公布预约电话,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上门服务。 4.规范窗口服务行为,注重待人接物文明礼仪。坚持文明用语,热情微笑务。 二、治安管理服务 8.互联网+旅馆业管理。治安管理大队牵头全县旅馆组建“通海县旅馆业治安管理微信群”,推送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要求、通知、通报、日常防范技能,规范宾馆旅店日常经营,为未携带身份证旅客入住提供便利。 9.全面放开县城镇落户限制。在县政府驻地和乡镇政府驻地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合法稳定住所包括:满足居住生活条件并实际居住的自购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已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已交付使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合法自建房,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租赁房屋。 10.放宽工作调动同户人员随迁落户条件。组织人事部门工作调动、事业单位聘用落户,其原籍同户人员可自愿选择随迁,不受条件限制。 11.放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籍迁移条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选择在我县就业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可自愿在工作单位或本人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通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的可自愿选择落入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回原籍,待就业后应当按就业条件办理落户。 12.放宽城镇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及人均住房面积限制。 13.放宽一般人才落户限制。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企业需要的技术工人且在该企业就业的,本人可以在我县县政府驻地和其他乡镇的单位集体户或所在社区公共户申请办理落户。 14.放宽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条件。对具备国家承认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我县城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急需特殊人才,自愿迁入我县的,可将户口落入县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公共户。 15.解决抚养弃婴户口登记问题。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形成事实抚养的,经落户地公安机关调查属实后,确认不是被拐卖儿童,同时未发现有常住人口信息的,可由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落户地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事实抚养的相关调查材料后办理落户。户口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免费提供DNA检测比对,建立刑侦、治安联查机制,切实解决事实被收养人员的落户问题。 16.全面实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在全县所有居民身份证办证窗口推行跨省、跨县(区、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17.缩短治安管理审批办证时限。(1)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2)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由法定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及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4)爆破作业单位许可、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6个工作日;(5)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运输许可证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6)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法定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7)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由法定1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三、出入境管理服务 18.建立“出入境E家”、“全县治安旅店群”+印制带有日月英文缩写、国家简表、出入境证照样本、境外人员登记样表的《境外人员登记便利手册》,分发到全县派出所、旅店业、有海外关系私人、宗教场所、涉外机构、境外人员接待负责人等群体中,通过“数据信息+纸表采集”相结合的方式,能迅捷、规范、全面地采集、登记到通的境外人员,切实纳入实有人口管理。 19.优化服务措施。推广赴港澳台旅游二次签注自助办理工作;推广出入境窗口免费照相服务;推广网上、微信服务业务预受理业务;逐步实现出入境证件多种交费方式。 20.简化申请材料。本县户籍人员办证免提交户口本;免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申请赴台团队旅游签注免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仅需提交台办批准函件;赴港澳探望同一亲属(姻亲除外),两年内办理签注免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户口簿、出生证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无需提交其它证明材料。 21.缩短办证时限。港澳台二次签注受理审批制证、境外人员停居留证件签发时限,由规定的7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港澳商务备案企业人员商务签注立即办结。 22.新增赴港澳商务备案受理业务。辖区企业人员赴港澳商务可到县局出入境窗口办理。 四、交通管理服务 23.互联网+微信办理车驾管业务。实现在微信上办理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补办检验合格标志;变更联系方式;学驾报名;本地预约科目一考试。方便车主及驾驶人足不出户就能够办理车驾管业务。 24.深化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的推广使用。大力宣传交管12123互联网平台的相关内容、操作程序,引导群众通过该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25.互联网+补证换证邮寄快递服务。利用邮寄快递的方式将车主或驾驶人在微信上办理如:驾驶证、行驶证、号牌等直接送达到其手中,方便车主及驾驶人足不出户就能够收到在微信上办理的证、照。 26.互联网+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利用微信平台实现当事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事故当事人在现场自助处理交通事故,快速撤除现场,减少当事人往返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的时间及里程。 27.互联网+网上支付。实现微信上办理车主名下的车辆在玉溪市辖区内处200元(含)记3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办理、缴款;在违法办自助使用缴款终端机缴纳罚款。免除当事人往返交警大队及银行办理违法处理的时间成本及经济成本,多种缴款方式方便群众选择。 28.互联网+车辆违法查询、年检,驾驶证审验。实现微信上查询车主名下的车辆全省范围内交通违法、车辆年检,本人驾驶证审验、记分情况。方便群众及时通过微信了解名下车辆及驾驶证相关情况。 29.深化驾考改革。启动社会化考场建设,交警部门不再保留或自建考试场,彻底脱钩。实现考试费分科目收取,提供更加快捷的现场缴费、微信支付考试费等模式。完善“考训分离”制度,对开展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机构一律不设定、不指定考试场所,由驾驶培训机构建设的考试场全部终止使用或完全脱钩。 30.强化二次事故防控措施。在高速公路重点路段完善和规范“二次事故防范预警系统”的应用,一旦发现事故,在30秒内对后续来车进行预警,严防二次事故的发生。 31.推进县城智能交通建设。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县城交通标志、标线和闯红灯、违停抓拍等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县城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缓解交通拥堵,提高群众出行效率,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32.开展摩托车业务上门服务。推行下乡流动检测摩托车和下乡受理群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报名、考试等上门服务,解决群众“办证难”、“年检难”等问题。 33.完善规范窗口服务。在车驾管、违法处理大厅设置电子显示屏,公开各项收费标准、业务流程、所需提交材料;设置语音叫号和服务评价系统、交通违法自助查询、互联网选号、缴费刷卡机等设备,安装免费WIFI,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质量;设立导办咨询岗,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五、其他管理服务 34.开展群众评警活动,拓宽监督渠道。建设语音回访和短信评警系统,在公安机关便民服务、办事窗口开展群众评警活动,把方便群众办事,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放管服”工作的根本标准,将公安“放管服”工作评判权交给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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