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驾驶员是城市的名片,代表着文明城市形象。然而,有个别出租车驾驶员无视交通法规,不仅严重影响城市文明,甚至危及市民生命安全。 9月12日19时49分许,交警大队在辖区礼乐路与南北街交叉路口开展周末酒驾查处行动,一辆出租车驾驶员在酒精检测中亮起红灯,车内还载着三名乘客,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作进一步检查。经调查得知,驾驶员郝某某在家庭聚会中没有经受住家人的“劝酒”,喝了一瓶半啤酒,聚会结束后,准备送家人回家,结果途中被交警查获。民警问郝某某是否经常参加驾驶员安全学习,郝某某表示学过,而且知道出租车驾驶员酒后驾车的严重性。现场,民警对司机及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74mg/100ml ,属于饮酒驾驶运营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郝某某行政处罚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对通海县交通运输局、通海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通海天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下发《关于加强出租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的通知》,要求负责人以此案例为典型,加强出租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学习,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出租车司机作为从事客运服务的专业人员,应该遵守基本的职业操守,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乘客负责。酒后驾车不会被查的侥幸心理千万不能有,切勿砸了自己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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