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规知礼让,拒绝老年代步车


来源:通海县公安局 时间:2021-12-17 16:30 点击率:138打印】【关闭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代步车”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因价格便宜、操作方便,又能遮风挡雨等便利条件备受群众喜爱,特别是不少老年人用它接送孩子上下学。然而看似方便快捷的“老年代步车”,却在实际出行中屡屡发生交通事故。

20211112日,在通海县九龙街道老玉通路就上演了惊险的一幕:一名88岁高龄的老大爷驾驶代步电瓶车去赶集,行驶至老玉通路三义社区吴家营路段时,因操作不当,代步车侧翻在路边,幸运的是被辖区内外出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老人才没有生命危险。

实际上,“老年代步车”的“真身”是“四轮低速电动车”。虽然它拥有与小车相似功能,但达不到机动车的技术标准,无法进行注册登记、挂牌以及缴纳保险,一旦发生事故没有相应的保障,而且驾驶“老年代步车”的老年人大多没有经过驾驶培训,对基本的交通法律法规以及通行规则不了解,在行驶中频频出现横冲直撞、占用快车道、随意调头、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威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通海交警提醒:老年人的出行需求要正规,务必选择合法交通工具,拒绝驾驶“老年代步车”以及乘坐非法运营的“老年代步车”,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轻信“老年代步车”“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的虚假宣传,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做到“守法规知礼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