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老生常谈,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在实习期内就敢酒驾上路,最终驾照还没“转正”,就被注销。 5月17日21时许,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江通公路29公里500米处开展酒醉驾夜查整治行动,21时15分,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某满身酒气,便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还发现胡某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2022年9月才初次领证,驾驶证还没“转正”就要面临注销。 目前,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胡某某驾驶证记12分,注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之处罚。 通海交警提醒: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实习期内酒驾,比普通驾驶员酒驾处罚更加严格,驾驶证被注销可以重考,但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失去的生命无法重来,生命无价,切记酒后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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