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四街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行政拘留违法人员1人。 7月15日4时24分,曾某某报警称:通海县四街镇某冷库,有人故意开车把我们的冷库门堵了,请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四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车赶往现场处置。经了解,2023年7月5日至7月12日期间,家住通海县九龙街道的施某某与经营通海县四街镇某冷库曾某某有经济纠纷,四街派出所民警两次出警调解,并告诫双方民事纠纷到法院处理,但施某某对民警的劝解不以为然、置若罔闻,依然以自己错误的极端方式去处理民事纠纷。7月15日0时至11时,施某某为逼迫曾某某对其经济赔偿,故意将2辆货车堵在冷库大门前,致冷库其它车辆不能进出,凌晨4时曾某某冷库一辆运输蔬菜到省外的货车无法按时出冷库,扰乱该冷库正常经营秩序11个小时。 施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之规定,通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施某某行政拘留5日之处罚。 通海警方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应该学法知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切勿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发生矛盾纠纷,选择报警应当以诚相待、宽容理性,以最大的诚意配合公安机关公平公正地调解。确因分歧大,无法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不是用非法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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