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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总有迷糊的小动物与人们不期而遇,为了保护它们的安全,人民群众和警察蜀黍可没少“操心”。近日,群众报警发现一只猫头鹰,纳古派出所及时救助。 11月11日12时许,辖区一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江通公路边的草丛里发现一只小动物在乱窜,路上车多危险,请求派出所救助。民警立即出警并沿路寻找,在江通公路的一处出租房前面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动物,它眼睛四处张望、脑袋缩着,不会飞,人一靠近就跑。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抱起,仔细检查后未发现受伤情况,随后将其带到派出所移交相关部门。经确认,该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爱护我们美丽的家园,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 民警提示:如果遇到野生动物,要及时与警方取得联系, 私自饲养是违法行为,坚决禁止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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