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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晚,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四街镇甸四路9公里500米处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查处,21时许一辆号牌为云FP***4的黑色车辆司机在筛查中亮起红灯,疑似酒后驾驶。民警立即让司机吕某下车进一步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吕某的酒精含量为169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带着吕某到医院做进一步的抽血检验,途中吕某一直在为酒后驾车后悔不已,称自拿到驾驶证以来从未被扣过分。 经调查,吕某当天下午在朋友家聚餐,喝了四两左右白酒,回家后因出门买药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在半路被交警查获。经检验,吕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74.5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吊销吕某机动车驾驶证,案件正进一步办理当中。 通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醒:酒醉驾,危害大,代价高,切勿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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