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后你会怎么做?是联系失主?是报警处理?还是打起“歪”主意?9月19日,通海县公安局秀山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一女子捡到他人手机后不归还,竟约着同伴盗刷手机内的微信零钱,最终被依法行政拘留。 9月16日17时许,秀山派出所接到群众王某报警称:“他手机在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西路某超市遗失,现在登录微信后,发现微信上的800多元钱被盗刷了,请求警方援助!”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研判,调取监控最终确定嫌疑人,遂将嫌疑人传唤至派出所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沐某、王某艳对盗刷手机内微信零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沐某于9月16日16时许,在超市捡到王某遗失的手机,便和同伴王某艳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捡到的手机试着打开,不料被轻松解锁。接着打开微信钱包发现微信钱包里面还有800多元钱,遂起贪念。两人约着去超市用失主的微信零钱扫码购买生活用品,将失主王某微信内的800多元分两次全部盗刷,非法占有。 目前,丢失的手机及被盗的800余元已退还给失主,违法行为人沐某和王某艳因涉嫌盗窃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