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通海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通海县公安局 时间:2024-11-28 10:03 点击率:1打印】【关闭


2024年,通海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县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认真落实《通海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重点任务,结合公安工作职责,扎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为确保通海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成立通海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通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潘寿龙任组长,其余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全局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制大队,由副政委沈海萍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制大队长张建春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整体工作。局长潘寿龙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主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全局中心工作来抓,为通海县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警轮训内容,始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公安工作,不断全体民警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次。各部门充分利用每周例会、“三会一课”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指引公安工作。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今年开展的法纪集中教育整顿学习教育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公安建设全过程,提高全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执法实践难题的能力。三是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警培训班。各所队室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研讨交流活动。

(三)加强公安机关职能体系。

1.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等标准化清单管理。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安局共有事项181项,已实行标准化清单管理。核发居住证推行告知承诺制

2.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和证明事项清理,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一窗通办”“一门通办”“只让群众跑一次”要求,严格执行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出台的便民利民措施。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制定了《通海县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未发生因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没有被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

(五)强化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玉溪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根据《玉溪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通海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根据《云南省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试行)》,制定《通海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2024年无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发生未按程序决策,造成决策失误、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情况。

2.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安局从阳源律师事务所聘请了2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制定了《通海县公安局法律专家咨询制度》。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海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提升执法能力培训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2.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4年1月至10月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公开特定对象104条,公开文书737条,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99件,刑事文书638条。执法活动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实施细则》《玉溪市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严格执行《通海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都由法制大队进行合法性审查。

3.健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严格按照《玉溪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规范(试行)》执行。2024年1至10月共接收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3件。

(七)加强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培训制度,对全局民警开展处置突发事件定期培训,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

(八)加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1.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定《通海县公安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重点人群管控、强化街面巡逻管控。坚持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领导包保督导化解工作机制,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滚动排查、跟踪化解,努力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削除在萌芽状态。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办案,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九)强化执法监督力度,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1.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制定《通海县公安局内部执法监督规定》《通海县公安局案件审核、审批程序细则》《通海县公安局兼职法制员制度》等监督制度,从源头和过程共同发力,逐步构筑起严格、公正、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

2.严格落实五项制度,提升执法质量。一是落实侦监协作配合机制。检察院在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行派驻制度,检察院每周派人进驻,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开展执法监督和提供法律意见。二是落实日常巡查监督机制。建立“日巡查、周通报、月总结”的网上巡查常态化机制,法制民警每日对警情和案件办理情况开展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实时提醒、限时整改。每周对执法监督情况进行通报,亮问题促整改。每月对执法活动进行分析研判,掌握全局执法整体情况。三是落实“一案一评”机制。通过“一案一评”系统,由法制员、法制民警动态审核、实时监督,将监督环节由事后监督延伸至事前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在办案件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推动办案民警立行立改,实现执法过程全流程监督。2024年“一案一评”率达100%。四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制定《通海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法制大队开展每月案件考评和每季度交叉考评,2024年以来共开展案件考评8次,案件交叉评查4次,考评案件185件。五是落实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民警、兼职法制员、办案部门领导、法制部门、局领导五级审核,层层把关,确实担负起案件“质检员”职责,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十)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1.全面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成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8个派出所执法办案区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

2.推进智慧执法监督。实现执法办案系统执法数据与云南公安智慧法治平台数据对接,智慧法治平台时时监督执法办案,对执法问题进行时时预警,提醒办案民警及时进行整改。

3.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实现公、检、法办案信息共享,所有案件提捕、起诉、换押、变更羁押期限都从平台进行流转办理,同时按检察院要求报送纸质案件卷宗。

4.加强案管室智能化建设。今年为8个派出所案管室(河西兴蒙合并办公)各配备1个智能案卷管理柜,为县局案管中心配备5个智能案卷管理柜,按照《云南省公安派出所案管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案管室运行管理。

(十一)持续开展普法强基础补短板专项行动

制定《通海县公安局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开展普法强基工作。2024年开展普法培训135次,普法宣讲228场次,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普法信息700余条。

(十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1.强化执法培训。按照《通海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要求,开展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一是开展线上培训: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复议法线上培训。组织参加公安部法治讲堂5次。二是开展线下培训:组织集中培训7次。法制大队到派出所进行面对面培训20次。以交叉考评案件进行培训4次。

2.抓牢执法资格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98名民警,8人取得高级执法资格,全部民警取得执法资格。5名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警力与任务不相适应,警力严重紧张,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执法精细不够。办案民警学法不主动、不深入,执勤执法还需持续规范,各执法部门执法办案区及案管办指导不到位、监督不细致。

二是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存在对执法规范化认识不到位、规划不系统、思路不清晰、措施不得力以及切入点、着力点不明确等问题,全警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态势还未完全形成。

三是其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的行政案件存在前期取证不规范,鉴定意见不准确,证据材料欠缺,公安机关受案后再进行证据转换时已经错过取证最佳时机,导致案件不能顺利办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不足及原因,通海公安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和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各警种执法工作落实到位;建立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助力通海公安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护航。 

 

通海县公安局

20241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