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喜爱从违法到涉嫌犯罪,邓某爱的代价是否有点大?近日,通海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扣押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画眉鸟4只,涉案价值达2万余元。 通海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民警在开展日常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家住通海杨广镇的邓某有危害珍贵、野生动物嫌疑。经过办案民警深入研判和调查,发现其明知金画眉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情况下,仍多次从网络平台购买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画眉鸟私自饲养。2月27日,民警经过摸排,在位于邓某的农资店内将其查获,并从其店内查获其私自购买饲养的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画眉鸟活体四只,民警依法将邓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据其供述,自2020年以来曾多次从红河石屏县、通过抖音以300-5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画眉鸟进行笼养。 邓某明知画眉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购买、笼养国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违法犯罪,并且也被处理过。当民警问到,既然都知道,那为什么还要做?邓某回答到:“因为喜欢、爱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喜爱小动物是好事,但若“爱”的方式不恰当,随意进行捕获、笼养、买卖,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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