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绿灯最后一秒,“冲刺”失败撞伤行人


来源:通海县公安局 时间:2025-03-14 17:05 点击率:0打印】【关闭

生活中,部分司机为了节省等待一轮红灯的时间,选择争分夺秒“冲一冲”,殊不知,逞一时之快,“冲刺”一旦失败,事故就在眼前。

2025310日,沐某某驾驶车牌号为云F***8K的小型客车,沿西龙路由南向北行驶,1704分当车辆行至秀山路与西龙路交叉路口转弯时,车头与沿人行横道由南向北通过路口的行人田某某相撞,造成田某某受伤及其财物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有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当事人沐某某负全责。

通海警方提醒:“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仅是一句安全标语,更是无数次血泪教训换来的交通准则,无论是车辆还是行人,切记遵守信号灯,不闯灯不抢行,只有遵守法规,才能最大限度保证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