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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40多岁的女子逛服装店时,看中喜欢的衣服却因囊中羞涩,趁店员不备将其偷走,最后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秀山派出所接到某服装店老板报警称“自己店内衣服被盗,请求民警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通过工作确定衣服是被一名试穿的女性顾客悄悄拿走,并核实到该女子的身份信息。随后民警在白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查获被盗的衣服。经审讯,白某对盗窃衣服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查,违法人员白某平日喜爱逛街选购服饰,每次逛至服装店铺时,遇到心仪的衣服、裤子都会因囊中羞涩趁店员不备悄悄拿走。2025年白某就曾因盗窃店内衣服被店家发现后报警,公安机关经调查核实,依法对白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然而,白某并未吸取教训,处罚后仍不思悔改。2026年白某再次逛街时,看到喜欢的服饰,又因没钱购买萌生盗窃念头,趁店员忙于其它事情先后两次将看中的衣物藏匿于外套内侧,悄悄带离店铺非法占为己有。 目前,违法人员白某已被通海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三日之处罚,追缴的衣服已返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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