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白坡脚水库等40座小(二)型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划定公告


来源:通海县水利局 时间:2023-03-15 11:44 点击率:649打印】【关闭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白坡脚水库等

40座小(二)型水库管理及保护范围

划定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河(湖)管理与保护工作,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云水河长〔20192号)、《玉溪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玉河长办发〔201919号)等文件要求,通海县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白坡脚水库等40座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予以公告。

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标准

根据《云南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要求》水库库区以水库管理单位设定的管理或保护范围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若未设定管理范围,一般以有关技术规范和水文资料核定的设计洪水位或校核洪水位的库区淹没线作为其管理范围线。

本次划定工作勘测平面坐标系统一采用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采用高程拟合的方法求解各个控制点的GPS 拟合高程。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一是水库库区为校核洪水位以下范围(含岛屿)。二是大型水库主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200米,副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中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米;小型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50米至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两侧各10米至20米。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标准:一是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外延100米至300米。二是大型水库主坝和副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中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200米;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外延100米;溢洪道、泄水(涵)闸、消力池等附属建筑物管理范围外延50米至200米。

白坡脚水库等40座小(二)型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表

规模

序号

枢纽名称(即水库名称)

大坝枢纽

水库库区

管理范围面积(km2

保护范围面积(km2

管理范围面积(km2

保护范围面积(km2

小(二)型水库

1

白坡脚水库

0.017792

0.076858

0.053179

0.144811

2

白沙河水库

0.017942

0.081397

0.067186

0.156198

3

白塔沟水库

0.017118

0.079167

0.056748

0.119700

4

蔡家沟水库

0.021173

0.084790

0.019919

0.049972

5

茶花箐水库

0.017996

0.083313

0.027252

0.080933

6

大坝塘水库

0.016203

0.068877

0.062808

0.135790

7

大板桥水库

0.018178

0.080134

0.117244

0.168962

8

大汉田水库

0.013990

0.073402

0.019822

0.042777

9

大箐水库

0.019334

0.089380

0.017434

0.033590

10

大石洞水库

0.017412

0.080973

0.020702

0.059568

11

大湾水库

0.022182

0.093158

0.073128

0.194307

12

干海子水库

0.017864

0.083475

0.048767

0.135841

13

干水沟水库

0.021097

0.078185

0.047606

0.165199

14

疙瘩沟水库

0.015314

0.083111

0.019580

0.050087

15

光山箐水库

0.018383

0.088750

0.008477

0.023082

16

河门口水库

0.019408

0.099809

0.020647

0.018459

17

河头水库

0.023562

0.092119

0.028101

0.039213

18

洪水河水库

0.019205

0.085446

0.017615

0.034237

19

姜家冲水库

0.033465

0.106380

0.062338

0.117541

20

辣麻子箐水库

0.015866

0.079707

0.022187

0.076453

21

老阴箐水库

0.017877

0.076322

0.029936

0.095637

22

迷冲水库

0.017633

0.067814

0.182349

0.265030

23

三棵桩水库

0.015554

0.077534

0.023784

0.073561

24

三密闸水库

0.019089

0.077920

0.110175

0.160241

25

山冲水库

0.015862

0.079254

0.008866

0.001121

26

石门坎水库

0.015404

0.078482

0.016484

0.040034

27

四寨祭龙树水库

0.019855

0.074999

0.051628

0.107222

28

天红水库

0.013580

0.075614

0.023551

0.069556

29

五里箐水库

0.018729

0.086744

0.018988

0.045327

30

西龙门水库

0.021314

0.090081

0.016681

0.064157

31

仙人石水库

0.013390

0.043471

0.014753

0.062047

32

小坝水库

0.020636

0.084230

0.050929

0.090637

33

小白龙水库

0.015741

0.071691

0.012874

0.032502

34

小回祭龙树水库

0.021520

0.083819

0.022884

0.041655

35

小尖诺水库

0.017571

0.081085

0.018622

0.046029

36

秀山沟水库

0.020758

0.088129

0.038514

0.119225

37

秧田冲水库

0.016574

0.083151

0.040296

0.074292

38

窑冲河水库

0.018017

0.077600

0.136823

0.212745

39

元山大坝水库

0.015566

0.052733

0.066950

0.139854

40

圆明水库

0.027129

0.097796

0.063548

0.108429

 

二、水库管理要求

(一) 在水库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

1.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2.爆破、打井、采石、取土、钻探、挖砂、修坟;

3.开采矿产资源、兴建涵洞、开挖隧洞;

4.其他可能影响工程运行、危害工程安全或者蓄水安全的行为。

(二) 在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内,除执行保护范围内禁止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1.开沟、建窑;

2.倾倒垃圾、秸秆、废碴,堆放杂物或者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

3.擅自蓄水、引水、放水、截流、堵塞;

4.侵占、毁坏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

5.擅自操作水闸、启闭机等设备;

6.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7.炸鱼、开垦、砍伐林木;

8.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开展水产养殖;

9.在港口、航道、行洪河道开展水产养殖;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特此公告!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3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