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县水利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重点宣传、强化责任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研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及其下属部门采取多种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广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同时成立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督促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全县水利系统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依法行政作为保障全县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水利工作安全有序推进的重要举措。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通海县水利局严格按照要求,进驻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在大厅开设水利审批窗口。进驻大厅人员接受政务服务大厅管理,服务质量接受政务服务大厅监督。运用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平台、“一站式”惠民平台办件,政务服务平台通海县水利局应承接的实施清单的事项数为23项,已全部承接;应完善的实施清单事项数为23项,已全部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事项已经全部认领并完善。 2.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设立行政审批股和水政水资源股,两个股室一套人马,负责水利监察和水利执法工作,依法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政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裁决、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统筹组织协调全县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协调处置跨乡(镇)水事纠纷,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承担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三)多措并举强化普法 1.抓政治思想学习。认真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每周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活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的有关论述和讲话,重点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的精神,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推动全县水利系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政治学习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节约用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玉溪市水利局2024年水利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云南省水利系统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实施办法(试行)》等,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2.抓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把宪法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将宪法精神用以约束行为规范,指导工作实践。推进水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促进局机关、局属各站所(股室)增强宪法意识,严格依法办事。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融入水行政立法、执法实践,做到“执法一次、学习一次”。二是落实法律法规学习。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行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保护、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结合行业和地方法律法规,于3月22日举行中共通海县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2024年第二次集中学习,邀请黄登雄作作《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的讲解。 3.抓普法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水利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水利“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按照责任制要求,成立水利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承担的管理职能,明确了普法工作重点、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制定了本单位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普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始终把普法融入到依法治水管水工作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力争做到“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二是推进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上半年积极开展水政巡查、河道巡查、水土保持巡查工作,针对巡查发现问题和群众举报事件,执法工作人员认真践行“以案释法”工作要求,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了针对性教育,并结合相关案例,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行事、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科学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同时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中开展普法的环节、形式和要求等,切实增强单位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执法的教育引导功能。充分利用涉水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制订过程向全社会开展普法。 4.抓普法宣传实效。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学习开展内外宣传工作。除单位内部每月固定的法律知识学习外,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等活动,发放水利宣传手册200份、节水宣传手册150份、环保袋500个,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节水工作和水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5.抓普法创新突破。在“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土保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节约水资源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调动社会力量和资源,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依托水利普法阵地,面向社会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成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节约用水意识,扎实有效做好通海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行政执法情况。根据《通海县水利局权责清单》,通海县水利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13项,行政处罚事项27项,行政强制事项7项,行政征收事项2项,行政检查事项16项,行政征用事项0项,行政裁决事项0项。 2024年通海县水利局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8件,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4件、取水许可审批3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1件;履行行政检查65次,其中水土保持检查15次,防洪工程检查30次,对取水单位的日常检查20次。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0次,2024年,通海县水利局制止处水事违法行为33起均是村民因干旱农业灌溉困难未经审批擅自打井的违法行为,对水事违法事件,我局本着早发现,早制止,将水事违法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的执法理念。 2024年通海县水利局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0件;开展2023年卷宗案件评查自评14件,其中取水许可案卷卷宗3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案卷卷宗10件,洪水影响评价1件;受理投诉举报0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0件,追究行政执法责任0次;共接到群众来电和日常巡查发现违法打井取用地下水行为35件,均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上访人。 2.行政征收开展情况。通海县水利局行政征收事项共两项,分别是水资源费征收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一是水资源费征收情况。水资源费征收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围绕市、县下达的征收目标任务,通海县水利局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云价价格〔2011〕128号),作为水资源费征收依据及标准。2024年通海县水利局共征收水资源费109万元。二是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按照《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7〕113号)、《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水利局 中国人民银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玉财非税〔2018〕8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转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89号)文件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征收,确保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支管理。2024年收取水土保持补偿费221.26万元。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水政水资源股承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凡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拟以水利局名义做出的,经过行政审批股审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后,再报经水利局主要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通海县水利局严格要求各股室站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水利执法工作,我局涉及的行政执法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涉及的部门是水政水资源股、水土保持工作站、水旱灾害防御股。各站所、股室开展水利执法工作,都按程序报法制机构审核后,报主要负责人审批。执法工作完成后要求编制案件卷宗,交由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审核通过后存档。 (六)营造公平竞争的涉企法治环境 严格按照制定的《通海县水利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并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局班子领导碰头会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研究改革、谋划改革。深入学习和领会县审改办关于“放管服”等行政改革文件及会议精神及要求,认真对照“放管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办法措施,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抓行政审批改革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水利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水平不够高 水利局主抓普法工作人员较少,都是兼职普法,除了还要配合县上搞普法工作,平时本身的工作量大事多,任务艰巨繁重,人员法律素质不高,难以指导开展业务,严重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违法打井开采地下水治理难度大 全县违法打井取用地下水的情况已从点状发展为面状,目前,各乡镇均呈爆发趋势,违法打井数量猛增,且随着打井设备的更新,治理难度增大。加之部分基层干部制止意愿低,县水利局的执法行为也得不到相应的支持和配合,部分群众甚至邀约阻挠执法,工作难度极大。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现有法律法规对于违法打井开采地下水的行为,仅能对违法行为人采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强制组织拆除或者封闭、罚款等措施,处罚力度轻,违法成本低,治理难度大。 (三)执法经费未落实到位 县水利局每年收缴的水资源费、原水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及罚没所得均全额上缴财政,按照有关规定应按相应比例返回部分收入作为工作经费,但近年来基本没有执行,执法经费未落实到位,无法购置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严重制约执法工作开展。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水利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保障,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要求,建立水利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要求具有审批职能的机构牵头办理,认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办理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整体大幅提升。 (二)推进普法宣传工作创新 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打造多种以案释法平台载体,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以水法治文化建设为引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强化互联网思维,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 通海县水利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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