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玉溪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第四、五批国家集采药品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结余留用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在考核评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纪检组、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驻卫健局纪检组0877-3029163,县医疗保障局0877-3021799。 医疗机构名称 | 考核得分 | 通海县人民医院 | 98 | 通海县河西镇中心卫生院 | 92 | 通海县九龙卫生院 | 99 | 通海县中医医院 | 90 | 通海县纳古镇卫生院 | 98 | 通海县高大傣族彝族乡卫生院 | 100 | 通海县四街镇卫生院 | 97 | 通海县兴蒙蒙古族乡卫生院 | 99 | 通海县妇幼保健院 | 87.5 | 通海县杨广中心卫生院 | 94 |
通海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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