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深入开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专题学习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5-09-08 15:18 点击率:1打印】【关闭

2025825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专题学习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会上,蒋瑞云副局长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该《规定》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强调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着力构建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的环环相扣责任体系,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解读过程中,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分析了各项条款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让参会人员对《规定》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

随后,参会人员围绕《规定》内容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规定》的出台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明确了工作方向和重点。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自身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以实际行动推动通海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蒋瑞云副局长在总结发言中强调,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规定》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动力。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通海分局将以此次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执法,确保《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通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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