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2号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5-01-23 10:52 点击率:0打印】【关闭

编号:通环罚公示202502

案件名称:云南联巨工贸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玉环罚〔20256-2

被处罚单位:云南联巨工贸有限公司

违法事实:云南联巨工贸有限公司202310月份通海县里山乡里山社区居民委员会金钟路14号的厂房内进行钢筋、扁钢热镀锌生产加工至今。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你(单位)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行业,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应当办理排污许可证,你(单位)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生产,排放污染物。

处罚依据: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21〕第736号)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人民币:罚款人民币仟元整(¥239,000.00元)

处罚单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日期: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