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通海县2022年本地优秀学子奖励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时间:2022-08-18 15:47 点击率:356打印】【关闭

 

关于开展通海县2022年本地优秀学子奖励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玉溪市“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 2022 年度“兴玉英才支持计划”专项申报工作,现将通海县2022年本地优秀学子奖励项目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玉溪籍考生考入国内大学(“双一流”A类大学、“双一流”B类大学、普通高校本科、普通高校专科)或到国外留学,2018年9月17日后毕业且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两年的本地优秀学子。

二、奖励标准

(一)考入“双一流”A类大学或到国外留学,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 2万元奖励。

(二)考入“双一流”B类大学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

(三)考入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1万元奖励。

(四)考入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后回玉溪就业满2年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人就业方向应符合我市发展定位,服务我市全产业链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及补齐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短板。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及毕业时间。申报人学历性质应为普通高校学历,“双一流”A、B类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为准(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学历以教育部认定为准。毕业时间应为2018年9月17日(含当日)之后,以毕业证书上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认定依据。

(二)户籍。申报人须为“玉溪籍学生”,即申报人参加高考时本人户籍为玉溪市户籍,以高考时的户籍地为认定依据。

(三)就业方式及时间。申报人须毕业后到玉溪市辖区内的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累计就业满2年或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满2年。

1.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的,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满2年;

2.自主创业的,须注册《营业执照》(且企业法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申报者本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3.灵活就业的,须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人员(含劳务派遣、公益性岗位等编外用工形式),不在申报范围。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申报表》(附件2),并按照就业创业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的申报人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二)在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满2年的依据。申报人在2年的就业期内就业单位超过2个及以上的,提供与每个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依据。

(三)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依据。

(四)灵活就业的,提供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的依据。

(五)申报人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期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7月。对于申报材料造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五、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报人按照属地原则向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县级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的就业情况及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行查询比对,形成《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审核明细表》,交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学校资格、学历、户籍、工商经营情况认定,综合各部门审核结果形成《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汇总表》,上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市级复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县(市、区)上报的《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汇总表》进行复审

(四)奖励兑现。《建议人选名单》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公布后,按程序向市财政申请预算资金,按照“当年认定审批、次年发放奖励”的原则进行兑付。

六、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202281814:308266:00(逾期不再进行受理)

(二)受理地点:通海县行政新区螺峰路1号政务服务大厅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26号窗口

(三)联系人:卢华

(四)联系电话0877-3023880

 

附件:1.“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2.玉溪市本地优秀学子奖励申报表                                         


通海县劳动就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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