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216478、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652700 一、建设项目名称:通海义广哨加油站主副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江通高速公路K56+150米处 三、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玉溪通海石油分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善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加油站主站占地面积2972.8m2,总建筑面积1260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60m2、罩棚建筑面积900m2,设置6台四枪双油潜油泵型加油机;副站占地面积2622.8m2,总建筑面积1260m2,其中:站房建筑面积360m2、罩棚建筑面积900m2,设置6台四枪双油潜油泵型加油机。项目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油水分离池等环保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2.61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54%。 2.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本工程施工期间水环境影响主要为混凝土养护、车辆和机械设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时通过修建沉沙池,收集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目前项目区域已建有卫生间及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已建的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通海服务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回用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开挖、工程建设等施工过程扬尘、施工及运输车辆引起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装修阶段产生的废气、焊接废气等。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场地,对作业场地四周须采取围挡以减轻扬尘扩散;严格管理运输车辆,对运输车辆实行限速、限制超载,并采取篷布覆盖等措施;对项目建筑材料堆放区,沙土、水泥等进行覆盖;并定时对运输线路进行清扫、冲洗及洒水作业,以减少道路扬尘,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建筑施工场地在出入口处设置“三池一设备”(车辆过水池、沉淀池、冲洗池及车辆清洗设备),确保施工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 3.噪声 施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推土机、挖掘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打桩作业的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通过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轻运输噪声扰民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施工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到其他项目进行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运至通海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卸油、储油和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地埋式油罐;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每把汽油加油枪设置一套油气回收装置,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源于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部分通过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 -2002)中绿化水质标准全部回用,禁止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排至油水分离池经处理后排至服务区污水管网,排入周边雨水沟渠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站、副站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进出加油站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站内管理,项目区域入口的合适位置标示禁止鸣笛的图标,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规范站内交通秩序等措施降低车辆噪声;进出车辆减速慢行,避免紧急避让产生的鸣笛等措施,确保项目邻近公路一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它满足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 项目产生的隔油、清洗废油和油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