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216478、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652700 一、项目名称:新建年产建筑用砂石料、机制砖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县里山乡大黑冲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县光林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泰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海县通海县里山乡大黑冲,矿区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02°81′60″、北纬24°08′15″,矿区内以采矿权范围为中心,东西长0.80km,南北宽0.80km,面积0.64km2。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采用露天开采、破碎筛分、制砖,形成年产11万立方米建筑用砂石料生产线项目。项目总投资111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6.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34.8%。 2.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主要为建筑养护排水及车辆冲洗水,施工废水主要含SS,设置施工废水收集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池处理后回用老矿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燃油废气、建筑材料装卸、运输、堆砌以及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扬尘等。通过采取物料、土石方堆放规整,运输物料时采取遮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垫,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加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工期,施工期间精心组织施工,注意文明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影响。 4.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进场道路回填,无废弃土方,表土临时堆存用于矿山开采后用于厂地恢复治理绿化覆土;施工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可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并入周边村委会生活垃圾收集点。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废水来源于初期雨水、采区,堆场淋滤水、生活污水。项目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采区,堆场淋滤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矿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废气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的废气包括矿山开采扬尘,破碎制砂、制砖加工粉尘,各堆场扬尘、运输扬尘等。项目加工场地破碎站、机制砂、机制砖车间,成品堆场均三面建设封闭围挡,架设彩钢瓦顶棚,设置洒水防尘措施确保厂区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制砂、制砖搅拌机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独立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有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粉煤灰筒仓各配备一套仓顶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经处理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表1中排放浓度限值,经21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空压机、带式输送机、破碎机、筛分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项目噪声通过采取厂房半封闭、设备减震措施、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剥离的表土、生产废料、除尘灰、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废机油及工作人员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剥离土运至临时排土场暂存用于后期采空区恢复治理绿化覆土;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料全部作为原料使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掺入机制砂中外售;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定期清掏后运送至排土场堆存,待闭坑后回填于采空区内;废机油放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设置标识牌,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5.生态影响 项目建设对项目区土地利用会产生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森林生态效能的发挥,使森林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的能力降低,森林对环境的保护作用减弱。项目通过在规划设计与施工各个环节中采取相应措施,且通过异地造林恢复森林植被等措施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森林植被的损失,从而对生态效能的影响得到降低或消除;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加以消除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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