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216478、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652700 一、项目名称:年产3万辆电动摩托车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玉溪市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里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名称:云南通海光兆车业有限公司 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云南崇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为租用闲置的厂房进行改造,分为两个生产车间,其中涂装、冲焊厂区位于通海五金产业园区朝阳路5号,车辆总装厂区位于通海五金产业园区杞湖路12号,两个生产车间直线距离为900m。项目占地面积11579.68m2,其中车辆总装生产车间占地面积4667m2;车辆涂装、冲焊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912.68 m2,主要对厂房内进行功能分区隔断及设备安装。购置安装钣金件冲压设备、焊接设备、喷涂设备、总装设备、研发设备、检测设备等生产设备共计150台(套),形成年产3万辆电动摩托车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238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9%。 2.主要环境影响和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工具清洗等用水,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施工期空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装修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 3.噪声 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产生的噪声,主要有切割机、电焊机、电钻等。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避免夜间施工,设置临时声屏障,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主要固体废物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进行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水 项目废水来源于车架、金属材料喷塑前表面冲洗水、员工生活污水。冲洗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雨水经厂房雨水管及雨水沟渠,外排至园区雨水管网。 2.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架及金属件生产线切割、焊接、打磨、抛丸废气;喷涂生产线喷粉废气;喷涂生产线喷粉固化废气;喷涂生产线固化炉燃烧废气。切割、焊接、打磨废气在切割机、焊接设备、打磨设备上设置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过抛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废气经配套的三级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固化炉燃烧废气一同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SO2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NOx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的有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本项目主要的高噪声设备包括冲压机、空压机、剪板机、切割机、打磨机、风机等,项目通过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有厂房隔声、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在相关建筑物在设计施工时选用隔声吸音材料等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焊渣、废喷塑粉、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循环水池污泥及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金属材料均为可回收利用类,厂内临时堆存区堆存后定期出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处理;废喷塑粉由厂家回收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活性炭由生产厂家定期更换后带走脱附重生,不在厂区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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