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2年1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2-01-14 10:06 点击率:455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4日-2022年1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6216478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

   编:652700

  1.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50万吨金属制品表面热浸锌涂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2.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里山片区

  3. 建设单位名称:云南通海顺明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寄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通海五金产业园区里山片区(地理坐标为经度:102.777818纬度:24.084826)。现有三条生产线,本项目新建4#生产线,并对原有1#、2#、3#生产线的锌锅、锌锅废气处理系统、酸雾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淘汰原有燃煤锅炉、煤气发生炉、新增余热锅炉,能源改为使用天然气。项目总投资180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7.23%

    2.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废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工程量较小,施工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SS,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采取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扬尘建材砂石覆盖篷布,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采用商品混凝土等措施,并可通过强化环境监测和环保管理的办法,确保环境空气得到保护。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对高噪声设备加置消隔声设施,调整或缩短高噪声施工机械的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影响管理,运输车辆尽量采用较低声级的喇叭,并在环境敏感点限制车辆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轻运输噪声扰民等措施,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废弃建筑材料应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请回收商进行收购,重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5.本项目施工期设备拆除前需对原有助镀池、钝化池、锌锅、污水处理站等设施进行清理,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外排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酸洗工序的废气、热浸锌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内吹废气、余热锅炉尾气,无组织废气包括酸洗工序无组织酸雾热镀锌工序无组织废气①酸洗室产生盐酸雾:项目一共4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一个酸洗室,每条生产线设置1套酸雾吸收塔,采用“喷淋中和法”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分别经1根16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每条生产线分别设置1根24米高综合排气筒,综合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为:热浸锌废气内吹废气综合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热浸锌废气条生产线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及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综合废气排放口排放内吹废气条生产线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综合废气排放口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供给余热锅炉进行余热利用项目每条生产线余热锅炉尾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分别1根24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外排至园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产生的酸洗废酸、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软水制备浓水采用“中和+沉淀+过滤”的处理工艺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3.噪声

噪声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基础减振、隔声处理、加设消声器以及厂房隔声,经采取措施后对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废边角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废机油、酸洗槽渣、助镀槽渣和废液、废钝化液、锌灰、锌渣及布袋除尘灰等属于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规定,依法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热浸锌过程中的锌灰、锌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给锌冶炼企业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