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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7-6216478(窗口)、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 编:652700 一、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5万吨循环再生智能镀锌项目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通海县里山工业园区内 三、建设单位名称:云南穆光工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绿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云南穆光工贸有限公司利用现有项目闲置场地,新建1层钢结构厂房,占地18000平方米,安装850毫米酸洗连轧生产线1条,0.6-2.0×850毫米智能镀锌生产线2条,2.5立方米/小时环保型能源循环再生机组1套,20立方米/小时水处理系统1套、14立方米液氨罐分解系统1套,配套建设厂区道路、供电、供水等设施,形成年产45万吨循环再生智能镀锌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889.805万元,占总投资的5.93%。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已建工程在场地平整、回填土石方阶段造成地表裸露,建筑材料及土石方的运输、装卸、堆放等形成施工扬尘,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对施工道路、作业场地清扫并洒水抑尘,控制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废气属低架点源,无组织排放性质,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 (2)、废水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场地降雨冲刷水。施工人员的洗手废水,施工人员入厕依托厂区已建卫生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工具清洗,污染物以大量的泥沙悬浮物为主,此类废水量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施工过程如遇下雨,施工场地不可避免会遭遇降雨冲刷,使得施工场地成为面源污染源,通过临时排水沟收集进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非雨天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用水,不外排。 3、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用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辆、混凝土振捣器等。采取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施工场地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GB12523-2011)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开挖土石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工程产生土石方量0.4万m3,回填土石方量0.4万m3,土石方互相调用,内部平衡,不会产生永久废弃渣。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综合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严禁施工期间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小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开卷、焊接、张力、破鳞拉矫过程产生的粉尘或烟尘、酸洗过程产生的盐酸雾、轧制过程中产生的轧制液油雾、热处理炉废气、浸锌粉尘、酸再生系统氧化铁输送粉尘及含酸废气。根据排放方式分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1)有组织废气 原料预处理工段分别在开卷机、焊接机、1#张力辊、破鳞拉矫机处设置集气罩,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颗粒物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1根19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1);在酸洗过程中产生的盐酸雾经过冷凝+气液分离+二级洗涤塔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1根29m的排气筒排放(DA002);冷轧过程中产生的轧制油雾经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1根18m的排气筒排放(DA003);酸再生系统焙烧炉回收的氧化铁输送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过塑烧板除尘器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1根26m的排气筒排放(DA004);酸再生焙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HCl、NOX、SO2经过吸收塔+除酸塔+冷凝+液滴分离+洗涤塔+净化塔处理后,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经26.2m的排气筒排放(DA005);热处理废气中的颗粒物、NOX、SO2达到《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中轧钢热处理炉超低排放标准后由4个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6~DA009);锌锅通过电加热,在2台锌锅上方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产生的锌尘颗粒物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同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经1根18m高的排气筒(DA010)排放。 (2)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中中表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酸洗后的漂洗废水进预清洗水罐,用于酸洗前的高压预冲洗用水;高压预冲洗废水进入酸性废水坑,一部分用于酸再生系统补充水,一部分进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冷轧乳化液废水经“隔油+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破乳)+水解酸化+接触氧化”预处理后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酸洗线酸雾洗涤废水、焙烧炉喷枪及泵清洗废水、软水系统树脂再生废水进入酸性废水处理系统;酸性废水处理系统废水通过“调节池+中和+XDGRF池+混凝+沉淀+pH回调”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冷却水(直流冷却水)标准后回用于原有项目高炉冲渣;镀锌淬水冷却水在循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冷却塔浓水、脱盐水制备系统浓水收集后用于原有项目高炉冲渣;酸再生系统烟气净化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规范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于现有项目已经建好的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排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通海县五金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源主要为风机、开卷机、出入口水平活套、液压收卷机、卷取机、自动焊接机等,声功率级均在80~95dB(A)以内。减震垫、消声器、厂房隔声降噪,厂区北侧风机设置隔声罩设施,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园区垃圾收集点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带头带尾剪切废边角料、氧化铁皮、原料处理收尘灰均回收用于现有项目高炉炼铁工段,不外排;塑烧板除尘器收尘灰为氧化铁粉,外卖,不外排;废轧辊、废弃包装物均外卖给废旧资源回收单位;氨分解系统废分子筛交由厂家回收再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 酸洗废酸通过酸再生系统处理后生产再生酸,存储于再生酸罐,回用于酸洗工段,不外排,再生系统生产的副产品氧化铁粉外售;油雾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冷轧工序含油废渣、废液压油、废润滑油、镀锌除尘灰、钝化残渣、酸罐废渣底泥、氨分解废镍触媒、乳化液废水处理系统浮油、废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处置。锌渣、酸洗废水处理系统污泥可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确定处置方式,严格按照相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未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要求暂存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36号)的要求,建设管理危废暂存间。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 在危险物质存储及使用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划分防渗区,废水处理站、酸洗槽、锌锅、钝化槽、酸罐区、酸再生区、酸雾处理区、氨水罐区、危废暂存间、漂洗水槽、酸性废水坑等污染性大的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生产车间、氨分解系统区等污染较小的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物料间、道路为简单防渗区。对液氨储罐、盐酸储罐设置事故池及围堰;建立地下水长期监控系统。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建设单位云南穆光工贸有限公司在“玉溪高古楼”上进行了首次公示;在信息公告期间,当地群众给予了广泛关注,没有反馈具体意见。2022年3月30日环评单位编制形成了《年产45万吨循环再生智能镀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分别为:(1)于2022年3月30日在“玉溪高古楼网站”上发布了信息公开公告,且持续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时间: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13日;(2)于2022年4月7日及2022年4月11日在“玉溪日报”刊登了两次征求意见信息公告,满足在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的要求;(3)2022年3月31日,建设单位云南穆光工贸有限公司在象平村村委会及项目区附近村庄以张贴告示的形式进行了信息公告,且持续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时间:2022 年3月31日-2022年4月14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任何反馈意见。2022年9月28日,建设单位在“玉溪高古楼”网站对(报批稿)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报批前公示;2022年9月28日-10月14日,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受理建设项目报告书并进行了信息公开10个工作日。公众参与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环保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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