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216478(窗口)、0877-6216480 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编:652700 一、建设项目名称: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纳古镇纳古分院、四街镇四街分院、杨广镇杨广分院、九龙街道九龙分院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涉及4个乡镇卫生院,项目新建建筑物,用地面积1579.28㎡,建筑面积为9271.01㎡。改造现有建筑物,建筑面积为1978.57㎡,投资估算:5747.99万元。其中:纳古卫生院新建综合楼一幢(6层),建筑占地面积591.28㎡,建筑面积3993.83㎡;四街卫生院新建业务用房一幢(五层),建筑占地面积580.64㎡,建筑面积3352.58㎡;九龙分院新建业务用房一幢(四层),建筑占地面积407.36㎡,建筑面积1925.40㎡;杨广分院原门诊楼改造成住院楼,改造建筑面积1978.57㎡。项目将采用先进的医疗设备和技术,提升卫生院的诊疗能力和服务质量。项目总投资5747.99万元,环保投资84万元,占总投资的1.46%。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项目在隔断设置、设备安装、危废间防渗建设过程中会形成粉尘,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时加盖封闭运输,减少抛洒;安排专门员工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项目施工期施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施工期产生废水包括混凝土养护排水、各种运输车辆冲洗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运行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和养护、强化行车管理制度等措施减少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能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和搬运至规定的指定地点;包装废弃物应统一收集后出售废品回收站处理;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堆弃,统一收集后,自行清运至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处置。 2、运营期 (1)废气 项目生产车间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煎药异味、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等。污水处理站设计为地埋式,加盖密闭,只在盖板上留有换气口,在污水处理站周边设有绿化带,并定期(应至少每周一次)投放消毒剂和除臭剂,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NH3和H2S)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四街卫生院业务用房1层内设置煎药室,煎煮过程中会有少量中药气味散发出来,对煎药房安装抽风装置,排风管连接建筑内的排烟井,抽吸后的废气经排烟井屋顶排放;纳古卫生院拟在已有的发电机房内新增一台50KW的备用柴油发电机,备用发电机房设置于发电机房内,产生的废气经专用排烟管道排至绿化带一侧后通过绿地吸收和大气稀释扩散处理,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烟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 项目涉及4个卫生院,项目废水主要为纳古卫生院:综合楼门诊废水、检验科废水、综合楼住院病床废水。四街卫生院:业务用房门诊废水、业务用房住院病床废水、业务用房煎药设备清洗废水、检验科废水。九龙卫生院:业务用房门诊废水、业务用房住院病床废水。杨广卫生院:门诊楼1号楼门诊废水、门诊楼1号楼住院病床废水、门诊楼1号楼洗衣房清洗废水。纳古卫生院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纳古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四街卫生院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九龙卫生院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通海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杨广卫生院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通海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 本项目涉及4个卫生院,纳古卫生院设备噪声源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四街卫生院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九龙卫生院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杨广卫生院设备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建成后四街卫生院西侧厂界及其35m范围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四街卫生院其它区域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杨广卫生院、九龙卫生院、纳古卫生院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执行标准。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所有卫生院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依托卫生院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玉溪兴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脱水后由环卫部门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中药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危险废物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进行分类;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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