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2025年6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5-05-30 09:51 点击率:4打印】【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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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玉溪市通海县古城东路62号

邮编:652700

一、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搬迁)年产3亿片纸浆模塑包装制品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海五金产业园区里山片区

三、建设单位名称:通海云禾纸模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玉溪禾川绿色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一)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9826.67㎡,设置生产车间、消防泵房、办公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购置水力制料机、成型机、烘干炉、定型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年产3亿片纸浆模塑包装制品的生产规模,安装生产线3条,其中蛋托生产线1条,果托生产线1条,蛋盒和瓶托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3%。

(二)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间,厂界四周设置简易围挡;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均采取密闭存储,防尘布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均及时清运,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期间定期对施工区域及进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项目施工期施工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现场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值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时清理清运,并加以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烘干废气等。食堂油烟安装抽油烟机收集后排放;热风炉废气经重力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两台烘干机,烘干后废气合并经水膜除尘设施(TA001)处理后统一由1根高15m排气筒达标排放(DA001);并通过采取封闭式厂房,投料口设置围挡,投料时物料与水前后加入等措施减轻投料粉尘。确保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成型废水、设备冷却水、烘干废气进入水膜除尘器的冷凝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办公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成型废水、烘干废气进入水膜除尘器的冷凝水回用于制料工序,不外排。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源于搅拌机、空压机、真空泵、热风炉、风机等设备。项目经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基座减振、厂房隔声、风机设置消声器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厂界预测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昼间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过滤废渣、不合格品、除尘渣、炉渣和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和危险固废(废机油)。废包装袋、过滤废渣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回收单位处理;不合格品作为原料进行二次利用;除尘渣、炉渣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肥;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废机油经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