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函〔2022〕13号 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通海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2-10-25 14:49 点击率:1012打印】【关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54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通海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华明  县人民政府

副组长:马伟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本勇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勤勋  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沐斅坚  公安局副局长

    员:钱洪成  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委网信办主任

龙自雄  公安局环食药侦队长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广尧  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高紫榕  司法局副局长

施发友  卫生健康局长

   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媛媛  医保局副局长

宋兰香  邮政局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勤勋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领导小组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具体业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承担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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