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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海鸥 我们在行动 随着杞麓湖生态环境的转好,红嘴鸥每年也如约而至,这也成了通海冬季最美好的景观。为保护红嘴鸥、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环境,近日,通海县林业局到杞麓湖南岸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红嘴鸥(学名:Larus ridibundus),俗称“水鸽子”,体形和毛色都与鸽子相似,体长37-43厘米,翼展94-105厘米,体重225-350克,寿命32年。嘴和脚皆呈红色,身体大部分的羽毛是白色,尾羽黑色。该品种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2000年8月1日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保护生态,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伤害、捕捉、猎杀和买卖红嘴鸥,违反规定的,可由林业局、公安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我局积极行动起来,到杞麓湖边,加大杞麓湖沿岸巡查保护力度,进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共发放《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8幅。通过巡查与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鸟、护鸟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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