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2024年玉溪市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16)


来源:名城通海 时间:2025-02-12 15:5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本轮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2024年4月26日20时24分,红塔区研和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接到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通知,东山社区尹旗屯段发现一处违规用火,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立刻赶赴现场。该处位于石邑河尹旗屯段河坝上,现场正在燃烧杂草,周围农田无焚烧点,没有发现可疑人员。

2024年4月27日,经过街道、派出所、社区、小组一起走访调查,确定在河堤上燃烧杂草人员为东山社区五组居民廖某某,年龄53岁。因该名人员属间歇性复发精神病患者,26日晚由于家里人员没有看管好,导致其到河堤上点燃了杂草。此案例中对违规用火行为人廖某某处以罚款200元,街道、社区对其本人及妻子进行了野外违规用火警示教育,并要求其妻子加强对其监督。

案例2

2024年4月11日,江川区安化乡安化社区一组村民彭某某在团田(小地名)自家地里烧秸秆等杂物,进行野外用火行为,被市督查人员督查时发现,处罚款200元。

案例3

2024年3月16日,澄江市右所镇小湾社区拾之海民宿燃放烟花爆竹,该行为已违反《澄江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对民宿处罚款500元,并进行防火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