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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殡葬改革服务指南 一、通海县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推进火葬,改革土葬,改变逝者遗体的处置方式。 2、破除丧葬活动中的封建迷信陋习,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反对大操大办,改变丧事活动中的传统陋俗。 二、通海县火化区范围内遗体一律火化何时开始执行? (一)在原划定基础上,实现火化区全覆盖。 (二)原划定火化区不变,新调整的火化区从2018年3月1日零时起执行火化,骨灰统一到骨灰公墓安葬。国家政策允许土葬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10个少数民族的习俗予以尊重,允许土葬,但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三、公民死亡后遗体如何运送? 火化区人员死亡后,殡仪馆服务机构负责遗体的运送和冷藏,丧属或者所在单位有运送条件的,也可以直接将遗体送到殡仪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运送和冷藏遗体。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四、遗体火化后骨灰如何安葬? 遗体火化后骨灰全部进入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安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市驻通单位)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在经营性公墓安葬。 具有通海县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遗体火化后,骨灰应当进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安葬。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的,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 五、公益性公墓怎样收费? 公益性公墓只收取建墓材料及建安服务成本等费用,收费标准由公墓管理单位与村委会、村民协商而定。 六、火化安葬后丧属如何办理丧葬补助? 1、具有通海县户籍,且没有享受国家规定丧葬抚恤政策的城乡居民(含自愿实行火化的土葬改革区居民)死亡后,按规定火化、并且进入经营性公墓或死者所属辖区公益性公墓安葬,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一次性给予5000元丧葬补助(包含遗体火化费、遗体运输费等费用)。 提交材料:①死者死亡证明;②火化证;③安葬证;④死者户口册;⑤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⑥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册、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号复印件;⑦如有2个及以上子女的,申请人应提交火化补助办理委托书;⑧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火化证和安葬证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及使用遗体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办理。 2、本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含中央、省、市驻通单位)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并且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由丧属提供证明:①死者死亡证;②火化证;③安葬证;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按政策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丧葬抚恤待遇;按政策规定核发相关丧葬抚恤等费用。 3、本行政区域内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含中央、省、市驻通单位),且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丧葬抚恤待遇的人员死亡后,按以下规定执行:户籍在本行政区域火化区的,由家属提供死者死亡证、火化证、安葬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按政策规定核发相关丧葬抚恤费用;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土葬改革区的,由家属提供死者死亡证、火化证、安葬证明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按政策规定核发相关丧葬抚恤费用; 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以外的,由家属提供死者死亡证、火化证、安葬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等,到死者户口所在地按政策规定办理。 4.因遗体捐献等原因无法出具火化证和安葬证的,需提供死亡证、使用遗体单位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如何处理?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将骨灰装棺土葬的,由乡镇(街道)采取措施督促丧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乡镇(街道)在县属相关部门协助下,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力量实施火化和移入骨灰公墓安葬,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丧属承担,不发放任何补助和丧葬抚恤费用。 2、在非经批准的公共场所内进行治丧悼念活动以及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等妨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殡葬行为,由相关乡镇(街道)在城管、公安等部门的协助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化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理。 5、对违反殡葬管理相关规定,以暴力威胁和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发现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怎么办? 群众发现①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②将骨灰装棺土葬;③在火化区制作、销售棺材;④建“活人墓”、非法买卖墓地;⑤其他违法违规殡葬行为时,可采用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殡葬管理所或所属乡镇(街道)民政办举报。 通海县殡葬管理所举报电话:0877—302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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