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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300431400000 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概况 第二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通海县民政局为通海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单位,是县人民政府管理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并组织实施,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防灾、抗灾、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并统一发布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使用监督工作;组织、接收、指导救灾捐赠。 3.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人员的救助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发放和监督工作。 4.负责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指导乡镇敬老院工作;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生活补助及管理工作。 5.贯彻优抚法规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抚恤、定补、优待和革命烈士褒扬工作,承担全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 7.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行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8.拟订我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负责乡镇(街道)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我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 9.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福利机构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10.负责婚姻登记、儿童收养登记和殡葬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11.承担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登记、监督、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 12.负责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目标,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实施老龄发展规划,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负责老龄工作指导和日常事务。 13.负责福利彩票发行和管理工作,管理社会福利资金和其他民政事业资金,对其使用进行监督。 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有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通海县民政局下设8个股室:办公室、救灾救济股、最低生活保障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加挂行政审批股)、老龄工作股。 管辖5个县级事业单位(均为股所级):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通海县救助管理站、通海县烈士陵园管理所、通海县殡葬管理所(加挂通海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牌子)、通海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其中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其余4个站、所、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而是并入民政局机关一起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9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不断推动民政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1.民政资金争取和使用管理工作。积极向上争取民政资金,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和审批发放制度,严格进行审核公示。加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 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各项任务,做好灾情核查、灾情汇总上报工作。严格规范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确保救灾款物能够及时准确发放到灾民和特困群众手中。 3.社会救助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完善救助制度,不断提高救助标准和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困难群众“动态管理、精准救助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困难群众的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全县困难群众信息,并做好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强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的衔接,强化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救助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救尽救。 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探索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互联网+养老”等服务模式,打造特色养老服务品牌。继续实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发放,抓好“敬老月”系列活动。 5.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一是切实做好孤儿、流浪乞讨、农村“三留守”人员的救助和关爱工作,持续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二是持续做好社会组织“三证合一”换证工作。三是持续做好婚姻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殡葬惠民政策,切实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文化建设,逐步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6.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深入实施我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示范点建设,积极推进以协商议事为核心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7.优抚安置工作。加强优抚制度与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和解困帮扶措施,抓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规范军休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全县双拥工作创新发展。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力度,完善优抚工作制度规程,严格程序规范做好评残评烈审核报批。 8.队伍建设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好效能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全县民政干部队伍能力建设,认真抓好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乡镇民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服务意识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9.结合民政工作宗旨,构建全方位创建慢性病综合示范区环境。 第二部分 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独立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即通海县民政局本级及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但通海县民政局本级预算中包含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6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5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12人,事业编制17人,人员编制比上年减少5人,原因是县编办《关于对县级事业单位实行年度控编集中管理的通知》(通机编〔2018〕4号)核减我部门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3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原因是新招录工作人员3人。其中: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人,实有14人;救助站事业编制1人(核减1人),实有1人;烈士陵园管理所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殡葬所(监察大队)事业编制7人(核减3人),实有7人;经济核对中心事业编制3人(核减1人),实有3人(新招录);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事业编制3人,实有3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8人,管理服务军队移交地方政府退休人员等20人。其中:民政局离休1人,退休12人,代管退休8人;救助站退休2人;烈士陵园管理所退休2人;军队干休所退休2人,管理服务军队退休人员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1辆为通海县民政局公车改革保留应急车辆,1辆为通海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务用车(尚未进行车改)。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135.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35.6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135.66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551.90万元,减率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本级预算比上年少安排355.23万元;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考虑到人员增加、提高供养水平比上年多安排163.81万元;3.优抚安置经费因管理离退休人员病故比上年少安排44.87万元;4.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比上年少安排475.77万元;5.民政管理事务因人员增加、增资,比上年多安排65.82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6135.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35.66万元(本级财力6135.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4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3.55万元,项目支出532.1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6135.6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551.90万元,减率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本级预算比上年少安排355.23万元;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考虑到人员增加、提高供养水平比上年多安排163.81万元;3.优抚安置经费因管理离退休人员病故比上年少安排44.87万元;4.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比上年少安排475.77万元;5.民政管理事务因人员增加、增资,比上年多安排65.8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3.40万元: (1)2080201.行政运行351.51万元,主要用于县民政局本级及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转经费。 (2)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婚姻、收养登记收费停征后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正常开展业务经费。 (3)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8.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4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5)20808.抚恤439.87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发放优抚对象补助、在役义务兵家属优待及其他优抚支出。 (6)20809.退役安置298.14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及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安置。 (7)2081001.儿童福利0.62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 (8)2081002.老年福利534.6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保健补助及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助。 (9)2081004.殡葬692.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特殊困难群众和一般群众火化丧葬补助、殡葬信息员补助。 (10)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87.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1)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11.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2)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66.5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13)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城乡临时救助支出。 (14)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6.60万元,主要用于配套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日常救助、危重病救助。 (15)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集中及分散特困人员供养。 (16)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82.7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中及分散特困人员供养、分批为分散特困人员安装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器。 (17)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26.0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离职村办干部、特殊人员生活补助。 (18)2082701.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1.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失业保险。 (19)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9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0)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生育保险。 (21)2082804.拥军优属443.71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烈士公祭日对优抚对象、困难群众、驻地部队进行走访慰问及开展双拥创建工作。 2、210卫生健康支出406.28万元: (2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2.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8.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6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25)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271.6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对象的医疗救助。 (26)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94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补助及报销符合政策的在乡伤残军人、带病退伍军人医药费。 3、221住房保障支出43.50万元: (27)2210201.住房公积金43.3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8)2210203.购房补贴0.2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住房补贴。 4、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2.48万元: (29)2240702.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2.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补助和政策农房地震保险县级承担保费。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5603.1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83.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33.42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公务接待、车辆运行维护及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6.1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优抚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六十年代精退人员、离职村(办)干部等人员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救助等民生支出。 2、项目支出532.1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17万元,主要用于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及婚姻、收养登记业务工作表格(宣传材料)印制、会议、培训、办公设备维护、劳务支出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4.94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县委、县政府走访慰问驻军、优抚对象、困难户,以及补助农户参与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地震农房保险等。 (4)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我部门列支本级项目8个,532.11万元,具体如下: 1.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县级承担保费50万元。 2.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补助32.48万元。 3.婚姻、收养收费停征后婚姻、收养登记业务经费3.67万元。 4.创建第十届双拥模范县3万元。 5.县委县政府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军、优抚对象199万元。 6.为分散特困人员安装独立式光电感烟探测器2.25万元。 7.县委县政府春节走访慰问驻军、优抚对象、困难户等239.76万元。 8.县委县政府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士家属及举行公祭活动1.95万元。 四、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五、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通海县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19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2.50万元,与上年一致,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为了保证上下级之间、县外单位之间正常工作的往来、交流,公务接待费仍按上年预算安排1.69万元;我局保留的1辆应急公务用车已有15年的车龄,车辆故障频发,维修费用较高,同时县财政也实行定额供养,公务用车运行费仍预算安排2.5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县本级财力基本支出预算5603.15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6253.29万元减少650.14万元,减10.4%。变动原因主要是: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本级预算比上年少安排355.23万元。 (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支出考虑到人员增加、提高供养水平比上年多安排161.56万元。 (三)优抚安置经费因管理离退休人员病故比上年少安排44.87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比上年少安排475.77万元。 (五)城乡临时救助结合近几年上级补助情况及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本年预算比上年少安排58.4万元。 (六)民政管理事务因人员增加、增资等,本年预算比上年多安排65.82万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项目支出预算变动原因说明 2019年县本级财力项目支出预算532.11万元,比上年基本支出预算433.87万元增加98.24万元,增22.6%。变动原因主要是: (一)县委县政府春节走访慰问驻军、优抚对象、困难户等比上年多预算安排107.48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全面慰问优抚对象及部分对象慰问标准提高而增加。 (二)县委县政府八一建军节走访慰问驻军、优抚对象及烈士纪念日走访慰问烈属、开展公祭活动等比上年多预算安排96.70万元,主要是考虑到全面慰问优抚对象而增加。 (三)上年预算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县级配套90万元,本年未批复安排。 (四)创建第十届双拥模范县经费本年比上年少安排7万元。 九、关于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玉溪市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玉财债[2016]25号)要求,通海县民政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11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8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3.87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 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8个,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1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一级项目8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2.11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减3个,增减原因第二次全国普查工作于2018年结束,本年未批复安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县级配套、自然灾害救灾救济,中秋慰问特困供养人员项目并入特困供养人员预算,烈士纪念日慰问公祭单独新增为1个项目。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春节、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有关通知,开展走访慰问驻军和优抚对象活动,体现党和政府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重视和优抚对象的亲切关怀,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保障制度,减轻政府负担,降低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隐忧,增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积极稳妥推行政策性农房火灾、地震保险等。确保灾区群众的生活补助发放及时、到位,保障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和生活,发挥救灾项目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救助标准,提高民众的满意度。保证婚姻、收养登记收费项目停征后这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9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6.96万元(含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公务交通补贴等),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6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通海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59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0.60万元,固定资产625.9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在建工程1781.23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16万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4.27万元,其他资产(政府储备物资)229.1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32.48万元,为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保险服务采购,项目名称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补助。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32.4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增1.7万元,主要原因是这个采购项目为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补助,是以户为对象进行采购补助,4元/户,本年预算81200户比上年增加4240户。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优抚对象】 优抚工作特定的保障对象称为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 抚恤对象包括:“三属”(指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三红”(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现役军人家属。这里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含烈士)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自幼曾依靠其抚养,失去自养能力后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 优待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复员军人(指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参战军人、参核参试军人、退伍军人属于优待对象。 第四部分:通海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十、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批复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监督索引号530423004314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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