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来源:通海县民政局 时间:2026-08-07 08:46 点击率:0打印】【关闭

通海县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公告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云南省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公告如下:

通海县集邮协会

通海县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通海县民政局    

20268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