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镇)级 |
1 | 部门 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通农危改办〔2020〕23号、云建村〔2020〕46号)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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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 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1.深入推进农房抗震改造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总体部署要求,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提升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效和提高农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抓手。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现思想,以提升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能力提升为目标,逐步扭转农房抗震能力差、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3 | 本级政策解读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2020年实施农房抗震改造1000户,2021年以后按省市下达指标分年度实施,逐步实现农村传统民居抗震改造达到100%覆盖。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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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和范围 | 1.优先解决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大排查大整改中发现的动态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安全住房有隐患的房屋、非4类重点对象无力改造危房户,确保5月底全面完成改造达到入住条件。 2.经鉴定不能满足当地设防要求的农房,农户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已享受危房改造政策扶持且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标准的;一户多宅有安全住房的;已在县城或其它地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各类违建或宅基地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农户,可以纳入改造范围。 3.因受自然灾害或房屋未达到正常使用年限的D级危房、闲置不用的空房、旧房,影响村庄规划实施房屋,不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又需及时拆除重建的农房,可提前实施并纳入以后年度改造计划。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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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以乡级验收为主、县级负责对实施项目情况进行考评。乡级验收由乡镇(街道)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应在主体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结束。乡级验收要做到实地入户和逐户验收,并填写《通海农房抗震改造分户验收表》。县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街道)项目验收申请后,及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各乡镇(街道)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评。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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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 | 1.申请受理。 2.民主评议。 3.乡镇(街道)审核。 4.县级审批。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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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认定结果 | 农村住房抗震认定后应当出具明确的结论,具体为“满足抗震要求”、“不满足抗震要求”两种结论。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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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结合农户改造进度和施工情况,按照最高至补助款80%的比例提前拨款,提前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支持改造农户备工备料和保障正常施工,剩余补助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足额兑付。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_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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