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 购置补贴实施办法


来源:通海县农业机械管理站 时间:2023-02-27 10:15 点击率:627打印】【关闭

根据《云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的要求,为保证我县130万元补贴资金实施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现将补贴政策及补贴程序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对象遵循“自愿、平等、顺序”的原则,直至补贴资金量达到130万元为止。同一补贴对象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的总额不超过60万元。当年因补贴资金不够无法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可优先录入(超录),按当年补贴标准执行,使用下年度资金兑付。

二、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2023年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共有21大类45个小类128个品目,具体补贴额度详见《云南省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额一览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详见《云南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一般农机补贴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5万元;大型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40万元;成套设施装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60万元。

三、操作程序

在全县范围内实行 “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按照“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的原则进行资金兑付。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申请核实。补贴对象自主择商、择机、谈价购机后,凭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并带着机具和发票到农机部门申请补贴。其中:轮式拖拉机、微耕机到县农机管理站办理补贴手续;果蔬烘干机、保鲜冷库、果园轨道运输机等其它机具到乡镇(街道)农业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农机部门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核实,先申请核实先补贴,后申请核实后补贴,直至补贴指标用完为止。核实部门按照“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核实机具、发票和相关资料,进行购机者、机具、核实人三合影,核实完成后,在补贴机具显著位置喷涂“2023补贴”标志,以区别年度和非补贴机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基本信息和购机信息录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打印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叁份,完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给申请人一份,农机部门留存一份,报县财政局一份。

核实部门对农机购置补贴材料的合规性审核结果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对其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生产企业和经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金结算。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机部门申请核实工作结束后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购机发票的复印件和三合影图片等材料整理汇总后,报县农机管理站。县农机管理站规范建立购机补贴档案资料,编制公示表,在县农机部门、乡镇政府或农业(农机)部门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贴发放数据提交县财政局审核,财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发放信息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财务挂接相应指标,生成资金支付申请、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国库集中支付批量业务支付明细,由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根据支付凭证、批量业务支付明细,在2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兑付到购机者社会保障银行账户或对公账户,再按财政局发送的汇总清算凭证与通海县人民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877-3801439    纪检电话:0877-3095512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0877-3804476

通海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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