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第27号公告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工程段(通海境内)工程建设预征收土地公告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5-06 15:12 点击率:1432打印】【关闭



27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G8012弥勒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工程段(通海境内)工程建设预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71245号文件),经通海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通海境内工程建设。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现将该项目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地项目名称: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通海境内工程建设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用途。

1.被征收土地单位:杨广镇马家湾、兴义、义广哨、镇海;纳古镇;四街镇海东、二街、六街、大营、四街、十街、者湾;河西镇解家营、石碧、汉邑、曲陀关

2.拟征地位置:具体位置以批准的规划红线图为准(详见勘测定界图)。

3.拟征地面积:总面积252.7988公顷(合3791.982亩)。

4.土地用途:公路用地。

三、征地的补偿标准:依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云南省占用征收林地补偿标准2015》和《通海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弥勒玉溪高速公路通海段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通政办发〔20161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收土地单位、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任何作物和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19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