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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海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03-02 15:33 点击率:944打印】【关闭

 

通政报〔20203


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通海县2019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


2019年,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一年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和成效

(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年累计2次听取和研究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召开2019年通海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要求向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报告的主要内容。

2.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县《实施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通海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通海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及考核内容,按照职能职责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组织实施。

3.坚持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2019年,组织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投资条例》《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土地管理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等一批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举办全县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和全县法治工作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特邀玉溪师范学院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朱艳英作《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行政执法规范性问题探讨》专题讲授,全面提升全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素养。

4.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抓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暨普法骨干培训,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工作,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深入开展。

(二)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中央、省、市《机构改革方案》,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计入机构限额的县委机构9个,设县委直属事业单位3个,县人大设工作机构8个。计入机构限额的县政府工作部门26个,设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4个。县政协设工作机构7个。

2.深化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整合县属各部门行政审批职能、机构人员,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二是加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推进项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和项目并联审批,跟踪督办,实现一个系统受理审批督办。2019年,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共接件332件,办理中7件,办结308件,不予审批2件,按时办结率100%;审批项目316个,投资概算924.24亿元;并联审批项目12个,联动项目11个。

3.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一是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窗通服务,缩短企业开办时间。二是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从源头上杜绝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确保证明材料只减不增。三是推进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编制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累计333项,县级政府部门直接受理事项252项、马上办事项126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00项。2019年,一站式惠民平台共受理事项3218件,无投诉件和差评件。

4.深入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办事通办理相关业务,扩大社会知晓面,营造良好氛围。在全县教育系统内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在各部门窗口、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制作易拉宝300余块、宣传海报1000余张,推广宣传工作全覆盖。

5.加强市场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立了通海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通海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统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二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归集公示全县各部门市场主体抽查结果。2019年,依托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不定向抽查个体工商户624户、企业173户,企业登记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后抽查28户。三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证照同办改革。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具体事项106项,直接取消审批2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1项,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19项,完善措施优化准入服务84项。四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免各项税费2.2亿元。五是建立完善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进一步完善政企沟通机制,提高政府、企业运用法治思维,为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巩固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坚持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同步推进。二是建立县域紧密型医疗服务共同体。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通过省级复核,县医院胸痛、卒中中心通过国家验收,创伤中心率先在全市县级医院通过省级验收。三是推进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7%、养老保险覆盖率达97.4%。四是坚持民生改善,稳步推进就业。发放城市低保801.3万元、农村低保964.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补助346.77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4亿元,城镇新增就业3114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得到改善。

7.强化节能和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持续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全面宣传、施行新修订的《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加快推进杞麓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环湖截污、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和四退三还征地工作,持续推进以鱼净水,全湖水质稳定V类持续向好。二是加强新建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三是攻坚克难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发《通海县201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工作实施方案》《通海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通海县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散乱污企业关停29户、搬迁3户、升级改造4户,县城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4.6%,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4座,投入新能源绿色公交车30辆、出租车31辆,开通6条县城和县际新能源公交线路,绿色出行迈出坚实步伐,整改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省委湖泊保护治理巡察反馈问题38个,高位推进各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提升决策依法、科学、民主化水平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2019年,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5次,专家论证3件,风险评估5件。

2.加大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合法适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要求,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批转程序、审查时限、审查内容等逐项落实。2019年,提交政府常务会合法性审查议题122件,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做到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3.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持续巩固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切实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常态化。2019年,聘任政府法律顾问7名,法律顾问针对重大性合同、协议出具法律意见25次,参与书记县长信访接待12期,参与研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5件。     

4.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2019年,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保留2件,决定废止13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通海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2019年,对45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公告,全面公开执法主体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监督电话及执法依据。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2019年,组织全县212名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做到持证、亮证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3.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省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细化任务措施。推进市场监管、农业、文化市场、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全部锁定或部分锁定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编制和人员。调整上划生态环保、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

4.加快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院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建议移送犯罪的函》5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20件,公安机关立案20件(环保9件,其它11件),涉案人员19人。2019年,全县共录入信息135条,信息平台录入量稳步提升,有效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五)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及司法监督。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0件、政协委员提案97件,解决率分别达46.25%58.8%;全县行政机关参与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2019年,组织评查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100卷,优秀率达3%,合格率达100%,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

3.加强审计监督。2019年,共完成审计(调查)项目50项,共查处违规金额36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70004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28个,应上缴财政374万元,应调账处理803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5万元。审计处理后,已上缴财政147万元,已调账处理1130万元,核减投资3038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3185万元,年人均16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事项5项、涉及金额33万元;移送有关部门事项8件,金额9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2条,被采纳62条。出具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专题报告共55篇,提交各类信息88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16篇,积极发挥了审计机关经济卫士的监督作用。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发《通海县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通海县政府信息公开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发布审核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通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海县政府门户网站网络和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制定《通海县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明确责任,坚持创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2019年,下发整改通知1次,检查修改错误信息183处,处理错链死链396条。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1.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信访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信访绩效评估和考核体系,严格执行书记县长信访接待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接待全覆盖。2019年,全县信访总量371819人次,同比批次下降0.2%,人次下降44%,县级领导共批示信访工作、批阅群众来信25件,接访、下访群众72276人次。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扎实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2019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5件,依法受理24件,不予受理1件,审结24件(维持19件、撤销1件、调解4件)。全面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清理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7件。全面推行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录入2018—2019年案件31件,实现平台运用常态化。

3.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部门参与行政诉讼案件16件(含二审1件、上年结转1件),审结12件(含二审1件、上年结转1件),撤诉1件,正在审理3件。

4.规范行政调解工作,突出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职能。积极履行行政调解职责,严格落实省市行政调解规定。2019年,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6605件,其中调解结案5586件,调解成功率达84.57%,行政调解职能作用发挥明显。

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对教育、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从源头上防范社会风险。制定《关于建立通海县教育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指导教育系统调解组织建设。2019年,全县106个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纠纷195次,预防纠纷176件;受理各类民事纠纷808件,调解80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807件,成功率达99.8%,人民调解发挥矛盾纠纷化解基础性作用成效明显。

6.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9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均完成实体平台门牌、制度牌、桌牌的建设。为清水河、大黑冲、杨梅沟贫困村的困难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卡,提供法律顾问、公证员零距离法律服务,助推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见实效。

7.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普法与执法、司法的融合程度,推动司法部门和执法部门实时普法,全年共推出以案释法”3期。

8.全方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走在全市前列。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是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不平衡。各部门之间差距较大,法制人员紧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督察和指导力度还需要加强。

三是个别部门和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部分牵头部门未承担起相应责任。

四是落实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不到位,影响了社会满意度的提高。

五是有的乡镇、部门对行政权力的规范运行重视不够,对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认识不清,把握不准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的程序、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验收之年。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纲要》为主线,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谋划、制定《通海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优化考核指标和程序,加大督察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专项督查。主动向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

(二)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构建”“政商关系的政策措施,以深化放管服为抓手,在推动职能转变、释放市场活力、加强便民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上下功夫,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手段,构建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长效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快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三)加快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履责评议,督促和引导政府法律顾问提高服务质量。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匹配机制。三是深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常态化。四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指导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制度。

(四)深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快综合执法机构组建,合理界定各部门的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的层级,增强基层执法的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阅档案资料、随机提问、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各单位三项制度落实进行全面督查,查找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和亮点,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执法行为更加规范。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部门内部流程的控制及内部层级的监督,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强对政府法制队伍的整体规划和培养,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等作用,充分认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从整体上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促进非诉纠纷化解。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优势互补的大调解格局和常态化排查化解、分类分级调处、多元参与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挥老同志、小组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职律师等积极力量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按照职业化、专业化标准,落实调解员星级管理、实行特邀人民调解员制度、以奖代补等手段稳定强化基层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队伍专业水平。深化结对调解服务,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所人员定期驻点,为一线调解提供专业指导,强化调解实战平台建设,创新新时代通海枫桥。继续推进信访工作改革,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规范、畅通两法衔接渠道,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八)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查,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培养,从法律理念等方面着手,力求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全面理解法律权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并在工作中学法、用法、懂法、守法。提升依据法律解决行政实际问题的行为能力,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中的各种社会矛盾。

(九)全面提高依法防控疫情的能力。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实施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和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防控疫情的能力。

 

通海县人民政府

20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