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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红军、台顺文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高大乡代办村卫生所修缮补助资金的建议》第67号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你们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县政府历来重视基层卫生工作,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守门人”,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通海县从2003年以来,每年均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新建及修缮资金对村卫生室进行建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村卫生室出现了老化、占用等情况,2017年健康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县政府投入了大量人、财、物力对村卫生室进行整治、重建、改造,力争让全县人民“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你们所提建议即:关于给予高大乡代办村卫生所修缮补助资金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对历年向上争取的村卫生室建设项目进行了梳理,在2005年向上争取了省级农村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给予了代办村卫生室修缮补助资金3万元,目前你们提出的对于代办卫生室修缮缺口的2万元资金,县卫生健康局将从抗震救灾经费中列支16462.64元用于代办村卫生室修缮,从而进一步加强村级卫生室能力建设。 曹红军、台顺文代表,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县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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