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通海县十一届第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3 17:20 点击率:205打印】【关闭

 

李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里山乡卫生院住院部部分工程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通海县里山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于2014年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00万元,现按照上级相关规定“项目建设相关要求,不重复申报项目专项资金、不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和滞留、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及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省、市卫健委对于历年建设过的单位不再优选考虑。但我局现已根据委员所反映问题和业务需求同县财政协调解决了医院所欠工程款21.33万元问题,全部付清了所欠建筑公司工程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协调争取资金补助。

   最后,希望各位委员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卫生健康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一起呼吁和解决卫生建设问题,使我县卫生健康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