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公安局对通海县第十六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的公示


来源:通海县公安局 时间:2021-12-22 17:45 点击率:388打印】【关闭

    按照《通海县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现将我单位关于对通海县第十六届人大次会议第75号建议给予纳古镇公共监控探头联网应用(“雪亮工程”)系统建设经费补助的建议》答复公示如下,诚请社会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公示时间:20201222—— 1228

  联系单位:通海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 08773805456

 

 

通海县公安局对通海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

会议第75号建议答复的函

 

纳古镇代表团

给予纳古镇公共监控探头联网应用(“雪亮工程”)系统建设经费补助的建议》,已交由我研究办理情况如下:

通海县公安局2021226日拨付五万元人民币给纳古镇镇政府用于“雪亮工程”的建设。我局322日收到此建议后,县局领导召集相关部门研究办理,我局因2021初经费预算只能保障本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执勤安保和日常办公经费的开支,没有额外的预算经费进行开支,325日我局按照《通海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填写《通海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专项资金申报表》,特向县人大常委会申请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补助“雪亮工程”建设。2021628日,县公安局收到《关于通海县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安排情况的意见》,县财政将拨付六万元至纳古镇用于“雪亮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