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对政协通海县十二届第1次会议第1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 时间:2022-11-21 17:51 点击率:1078打印】【关闭

王发进、孔令辉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对二六街“咪冲水库进行污染化治理”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2021年下半年,我分局已收悉群众及其他部门关于咪冲水库受污染的问题线索反馈。收悉问题线索后,我分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班子成员讨论、研究制定了《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开展杞麓湖流域排污企业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咪冲水库专项排查小组,开展专项排查工作为了尽快查清咪冲水库污染源头,我分局于2021年8月6日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咪冲水库水质监测情况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并寻求市局的业务指导和支持。

202189-30日期间,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技术人员124人次,检查咪冲水库水域范围内企业37户、养殖散养户2户,并先后五次对咪冲水库、入库沟渠及周边重点企业共20个点位进行采样监测。在检查过程中,专项排查小组发现二六沙河径流区共有5户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7户企业存在一般环境问题,19户企业存在许可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5户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分别为:云南通海智群工业有限公司、通海中兴工贸有限公司、云南通海胜宝工贸有限公司、云南通海西南焊管有限公司、通海县发有钢渣磁选厂。我分局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5户企业进行立案查处,除通海县发有钢渣磁选厂自行拆除厂区设备,关停生产线项目,未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其余4户企业均已进行罚款处罚,共计罚款100.8万元,目前罚款已全额缴纳。此外,在我分局的督促、指导下,5户存在违法行为和7户存在一般环境问题的企业均已完成整改工作,目前,在我分局的日常监管以及不定期抽查中,再未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也未收悉群众关于咪冲水库污染的信访事项。但针对19户企业存在许可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因该问题涉及企业较多,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属于四街、纳古片区普遍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且以上企业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项目选址是否合理等情况尚未明确,再未完善项目备案、土地选址等手续审批前,我分局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完善环保手续,因此为避免以罚代管的现象发生,仅依靠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能职责无法彻底、妥善地处置解决该问题,需请县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进行综合整理,我分局已将上述19户企业存在许可审批手续不齐全的问题通过《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关于咪冲水库水质超标排查情况的报告》(通环报〔20212号)向通海县杞麓湖攻坚指挥部报告,并抄送县委办、县政府办等部门。

二、存在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分局已对污染源头进行严格管控,但由于咪冲水库上游分布企业众多,企业成立时间较早,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并非单一企业导致咪冲水库水质污染,且经第三方环境治理公司调查评估,咪冲水库治理手段复杂,所需费用数额巨大,水库治理经费难以落实。

三、工作措施

针对人大提出的宝贵建议,为确保咪冲水库周边环境质量持续不断改善,我分局采取了相关工作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认真做好环境监察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双随机”制度,对咪冲水库周边手续齐全的企业进行随机现场检查,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问题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严肃查处。

二是加强非工作日和夜间巡查,重点对咪冲水库周边涉水企业进行突击检查,坚持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整治相结合,坚持“严打、严控、严管”,集中查处和解决咪冲水库周边突出环境违法问题。

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分局执法人员在进企业检查的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强化学法守法意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减少污染排放、加强污染治理自觉加强日常管理,减少恶意违法、事故性排放等行为,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四是待治理手段成熟,治理经费得到落实,我分局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相关情况,科学研究制定咪冲水库治理方案,有效进行水库水环境治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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