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通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5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通海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0-25 16:39 点击率:65打印】【关闭

马静代表:

    你提出《关于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们研究处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所诉东苑小区于 2020 年5月实行老旧小区改造,至2021年1月已完成小区雨污分流、室外供主管网工程改造、绿化亮化工程。但电力设施改造至今未能完工,小区住户对此厌声一片,严重影响小区的正常管理。通海县住建局、通海供电局以建议答复函进行答复,内容为该小区供电设施改造已纳入通海县老旧小区改造实施项目。

  此建议在上一届人大会上已提交过,但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在2019年12月27日,通海县秀麓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与云南玉溪利源电气有限公司签订了《电力施工改造项目施工合同》,但因施工单位难以垫付该笔大额费用,导致电力设施改造至今未能完工,

  此建议反映出东苑小区电力设施改造项目工程款未能及时拨付,施工单位又难以垫付费用,导致电力设施改造至今未能完成。通海县住建局作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已多次协调县财政局,但因受税收增长空间缩减和债务化解、欠款清偿、“三保”支出等刚性支出持续增加影响,县财政历年欠拨上级下达专款较多,导致下达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财政拨付不出来。

  为有效解决东苑小区电力设施改造,建议向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秀山街道办事处多汇报,多向县财政局协调,形成合力来解决老旧小区东苑小区电力施工遗留问题。同时建议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或者充分调动居民自筹意识,激发居民群众主体意识,引导居民直接出资,改变资金来源单一状况。

  下一步我单位继续积极协调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有效推动东苑小区电力工程改造。

  最后,感谢你们提出的合理建议,希望今后能更多的关注我们的城市建设有关工作,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更好。


                                       通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7日